去其他公司拿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導讀:
去其他公司拿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需要注明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合同的內容合同的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是否簽字確認。六、合同簽訂后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
去其他公司拿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需要注明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合同的內容合同的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是否簽字確認。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
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證據將可能成為訴訟成敗的關鍵。無論是在定金合同還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關的憑據、合同、提單等都可能在發生糾紛時成為對己方有利的證據。因此要增強證據意識隨時注意收集和妥善保存。
六、合同簽訂后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
七、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