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主張經濟補償

導讀:
收養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主張經濟補償解除收養關系后,具有下列情形的,收養人可以主張經濟補償:1.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此時,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從此條規定可以看出,在收養關系解除時,尚有勞動能力或生活來源的養父母,若在解除后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來源的,有權向與其有撫養關系的養子女要求履行贍養義務。那么收養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主張經濟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收養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主張經濟補償解除收養關系后,具有下列情形的,收養人可以主張經濟補償:1.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此時,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從此條規定可以看出,在收養關系解除時,尚有勞動能力或生活來源的養父母,若在解除后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來源的,有權向與其有撫養關系的養子女要求履行贍養義務。關于收養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主張經濟補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收養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主張經濟補償
解除收養關系后,具有下列情形的,收養人可以主張經濟補償:
1.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此時,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2.養子女虐待、遺棄養父母的;因這種情況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曾經為撫養養子女而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都可以要求養子女予以補償。
收養關系解除后生活困難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履行贍養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條 【解除收養關系后的財產效力】收養關系解除后,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從此條規定可以看出,在收養關系解除時,尚有勞動能力或生活來源的養父母,若在解除后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來源的,有權向與其有撫養關系的養子女要求履行贍養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