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購房買賣合同可以視為無效?

導讀:
買賣合同往往在出現糾紛過程中消費者的權益更加被動,怎樣更清楚的掌握購買商品房中涉及到的一些關于合同無效的知識?并且要求返還房款利息和賠償損失。那么什么樣的購房買賣合同可以視為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買賣合同往往在出現糾紛過程中消費者的權益更加被動,怎樣更清楚的掌握購買商品房中涉及到的一些關于合同無效的知識?并且要求返還房款利息和賠償損失。關于什么樣的購房買賣合同可以視為無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買賣合同往往在出現糾紛過程中消費者的權益更加被動,怎樣更清楚的掌握購買商品房中涉及到的一些關于合同無效的知識?這需要對一些法律法規和合同法中的規定進行學習,更要關注當下的新政策等等。律師帶大家簡單了解下幾種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無效的情形。
第一種:買方簽署購房合同是在賣方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的許可下訂立的,那么賣方的這種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在起訴前都沒有拿到許可證的情況下屬于無效合同。
第二種:在買方與賣方簽署了購房合同的整個過程中,賣方隱瞞了將出售方已經抵押第三人的真實情況,屬于違約行為,可以要求解除買賣合同,與此同時要求違約方返還購房款和相應利息,并且要求責任賠償。
第三種:隱瞞了未取得售房許可證的事實,隱瞞已經抵押的事實,隱瞞已經將出售方出售給第三人的事實等將屬于合同欺詐,這種情況當然導致了雙方那個買賣合同的無效,權利人有權解除合同或者行使撤銷權。并且要求返還房款利息和賠償損失。
第四種:賣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子啊已經和買方設立了買賣合同的基礎上由于第三人簽訂并完整了交易售房的過程數以欺詐行為,權利人可以要求其與第三人簽署的合同無效。
還有其他幾種例如房屋質量問題,賣方遲延交房,擔保問題以及賣房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等等,權利人應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