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瑕疵擔保是否獨立于違約責任

導讀:
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其中,以動產出質的為動產質權,以財產權利出質的為權利質權。那么權利瑕疵擔保是否獨立于違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其中,以動產出質的為動產質權,以財產權利出質的為權利質權。關于權利瑕疵擔保是否獨立于違約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權利瑕疵擔保是否獨立于違約責任
擔保人用財產為債權擔保時,存在權利瑕疵擔保,造成債權人無法行使擔保物權的,屬于不履行擔保義務的違約行為,擔保人要承擔違約責任。所以,權利瑕疵擔保不獨立于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擔保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擔保物權包括什么
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
1、抵押權
抵押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或動產,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而不轉移占有所產生的擔保物權。當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的價金優先受償。他可以申請法院變賣抵押財產抵償其債權;如有剩余應退還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債務人繼續追索。但對不能強制執行的財產不能設定抵押權。
2、質權
質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動產或一定的財產權利移交給債權人作為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事由時,債權人可就該動產或財產權利優先受償的權利。其中,以動產出質的為動產質權,以財產權利出質的為權利質權。
3、留置權
留置權是債權人對已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在未清償前加以留置作為擔保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