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出賣人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有哪些

導讀:
第六百一十三條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前條規定的義務。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主張對方違約責任時,可以按照以下措施維權:1、直接找違約方請求違約責任,即賠償產品質量不合格的損失。那么民法典的出賣人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六百一十三條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前條規定的義務。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主張對方違約責任時,可以按照以下措施維權:1、直接找違約方請求違約責任,即賠償產品質量不合格的損失。關于民法典的出賣人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的出賣人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有哪些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對該標的物不享有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二條【出賣人權利瑕疵擔保義務】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對該標的物不享有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三條【出賣人權利瑕疵擔保義務免除】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前條規定的義務。
二、產品質量不合格,合同也沒做約定怎么辦
實踐中,如果買賣雙方未明確產品的質量標準,協商不下的可按照以下的規則確定產品的質量:
1、產品質量標準不明確,如果國家規定了標準,或是行業內有標準的,那么就可以直接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
對于這點,具體而言可以再找交易的商品的質量標準規定,比如食品交易可以直接找食品質量標準。
2、如果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話,買家可以按照該商品的同類產品,比如奶茶等飲料,確定同類產品的市場通常質量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標準履行。
所以,在未對交易的產品質量做明確的約定的話,其實賣家得按照以上的質量標準交付,而買家發現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即屬于產品質量不合格,可以主張對方違約的。
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主張對方違約責任時,可以按照以下措施維權:
1、直接找違約方請求違約責任,即賠償產品質量不合格的損失。
2、按照合同約定請求仲裁解決,如果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的,那么即可以選擇去申請仲裁解決。
3、去法院起訴處理,如果經過協商、仲裁都不能解決的,那么只能選擇去法院起訴,并且要準備相應的證據,比如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