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出讓人的權利瑕疵擔保是什么意思

導讀:
如果權利存在瑕疵,除非受讓人受讓時明知,出讓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我國法律未對債權出讓人的瑕疵擔保責任作出規定,理論上認為,出讓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在債權轉讓為有償時,受讓人有權依關于買賣之規定,要求出讓人負瑕疵擔保責任。為無償行為時,受讓人原則上不得行使任何權利。債務人無清償能力不屬于出讓人權利瑕疵擔保范圍對于債務人的清償能力,我們認為,如果出讓人與轉讓人間無特別約定,債權出讓人對于債務人的支付能力,不負擔保責任。那么債權出讓人的權利瑕疵擔保是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權利存在瑕疵,除非受讓人受讓時明知,出讓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我國法律未對債權出讓人的瑕疵擔保責任作出規定,理論上認為,出讓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在債權轉讓為有償時,受讓人有權依關于買賣之規定,要求出讓人負瑕疵擔保責任。為無償行為時,受讓人原則上不得行使任何權利。債務人無清償能力不屬于出讓人權利瑕疵擔保范圍對于債務人的清償能力,我們認為,如果出讓人與轉讓人間無特別約定,債權出讓人對于債務人的支付能力,不負擔保責任。關于債權出讓人的權利瑕疵擔保是什么意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出讓人的權利瑕疵擔保是什么意思
債權出讓人的權利瑕疵擔保是出讓人的瑕疵擔保責任要求出讓人向受讓人保證其所轉讓的債權是有效存在且沒有瑕疵的,任何第三人不會就本債權向受讓人主張任何權利。如果權利存在瑕疵,除非受讓人受讓時明知,出讓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我國法律未對債權出讓人的瑕疵擔保責任作出規定,理論上認為,出讓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在債權轉讓為有償時,受讓人有權依關于買賣之規定,要求出讓人負瑕疵擔保責任。為無償行為時,受讓人原則上不得行使任何權利。換言之,有償轉讓按買賣合同相關規定處理,無償轉讓按贈與相關規定處理。
債務人無清償能力不屬于出讓人權利瑕疵擔保范圍
對于債務人的清償能力,我們認為,如果出讓人與轉讓人間無特別約定,債權出讓人對于債務人的支付能力(清償能力),不負擔保責任。因債權轉讓合同有效成立后,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風險即由債權的受讓人承擔,即使約定由出讓人負責,通常也理解為出讓人僅就債權轉讓當時債務人的支付能力承擔擔保責任,而至債務履行時,債務人有無清償能力,除雙方明確約定外,出讓人并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