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代位權、撤銷權制度的完善與發展

導讀:
⑴合同保全主要包括兩項制度即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效力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撤銷權須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以訴訟方式行使,訴訟中債權人為原告,債務人為被告,受益人或受讓人列為第三人。那么論我國代位權、撤銷權制度的完善與發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⑴合同保全主要包括兩項制度即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效力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撤銷權須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以訴訟方式行使,訴訟中債權人為原告,債務人為被告,受益人或受讓人列為第三人。關于論我國代位權、撤銷權制度的完善與發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