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合同解除和辭職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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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辭職與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區分及界定專家診斷孫先生的申請應視為要求協商解除勞動關系離職,意味著勞動關系的結束,離職的方式有四大類:勞動關系終止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和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每一類中各分諸小類,有多種的離職原因與相應的法律依據勞動關系終止勞動關系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那么辭職與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區分及界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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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情況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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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員工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并不必然導致勞動關系解除或三十天后就解除,是否解除,要看單位是否批準,是否辦理解除手續,員工是否堅持離職,是否堅持三十天后不再上班。仲裁部門應當審查員工的辭職申請是在什么情況下做出的,是否存在被欺詐或者其他違法的情況,最終綜合各種情況認定雙方的勞動關系是存已經解除。不能簡單的一刀切認為雙方的勞動關系因勞動者的辭職申請而解除。那么交辭職信勞動關系一定解除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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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辭職信和辭職申請書在本質上是沒有區別的,只是稱呼不一樣而已,都是告知單位離職的書面通知。在《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員工辭職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而辭職信和辭職申請書的性質都是屬于這里的書面通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那么辭職信和辭職申請的區別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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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的終止,即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歸于消滅,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那么終止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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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區別不小, 主動辭職只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才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而解除勞動合同就存在好幾種情況了,有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還有因勞動者具有法定被用人單位解除的情況等。那么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與辭職申請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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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辭職報告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遞交的解除合同請求文書,屬于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等待用人單位回復,用人單位同意的,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同意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辭呈是請求辭職的呈文,是辭掉工作的一種申請書。應當說與辭職報告是同義詞。兩者沒有根本區別,只是叫法不同。那么辭呈和辭職報告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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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如果瑕疵并不嚴重,一般要求采取降價和修補辦法予以補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要約一旦送達受要約人或被受要約人了解即發生法律效力。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那么合同撤銷和合同解除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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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系。辭職一般有兩種情況,1、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2、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那么離職和辭職的區別主要在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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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辭職信是辭職者在辭去職務時的一個必要程序,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4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這種“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遞交辭職報告和批準辭職請求。那么辭呈和辭職報告的區別在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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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個月后,公司收到勞動爭議仲裁委的開庭通知書,劉小姐要求公司支付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3個月經濟補償金以及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代通金,總共將近2萬元。劉小姐沒有否認自己提出辭職,但是認為自己按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公司卻在法律規定的日期之前與自己解除了勞動合同,應當屬于公司單方解除合同。因此,在這個案例中,劉小姐已經在辭職報告上明確了自己繼續履行勞動至10月12日,而公司提前開具退工單,實質上是剝奪了劉小姐合法的勞動權利,屬于公司提前單方解除劉小姐的勞動合同。那么員工辭職公司不能單方面提前解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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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目前的婚姻無效案件,采取特別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制。由于兩者性質不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關于解除婚姻關系不得再審的規定,當然不適用婚姻無效。二是原判將有效婚姻錯誤地認定為無效婚姻,再審時則改判為婚姻有效,這時則有可能恢復婚姻關系。對這種情況,即使再審認定婚姻有效,當事人也會通過離婚程序解除婚姻關系,按有效婚姻處理財產。那么解除婚姻關系與確認婚姻作廢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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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以合同為基礎的債權債務關系因雙方意思表示而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在客觀上被消滅和替代。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于違約場合。適用范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范圍廣。可撤銷合同指因違反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而訂立的合同,當事人可以行使或可以不行使撤銷權而使其歸于無效的合同。那么論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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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2、通過訴訟離婚《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3、其他條件和情形除上述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定條件以外,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導致當事人婚姻關系解除。那么解除婚姻關系與離婚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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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某些原因,今天我在這里提出辭職申請。如果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原來在公司各方面的表現和各方面的能力還是可以的,用人單位可以撤銷勞動者的辭職申請,要求勞動者繼續在該公司工作。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辭職申請書與辭職信的區別在于書寫的法律內容不一樣,即:1、辭職申請書是按照《勞動法》第24、28條的具體規定內容來書寫。第24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31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那么員工辭職申請表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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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
二婚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 1、二婚離婚可以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判決生效就解除了婚姻關系。 2、二婚再次離婚起訴離婚流程: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3、起訴離婚過程中,需要支付律師費、訴訟費、婚姻登記處發證費等費用。費用的具體數目視地區及具體情況而定,在一線城市一般需要花費2萬元以上,二三線城市則較低。如有低收入或困難群體可以申請法院免費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