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費用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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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那么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費用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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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主要的是交易房產和地產,包括不同的住宅、商用房及土地轉讓。土地出讓金是一種房屋交易的稅費,這種稅費并不常見,主要是對已購公房征收的稅費。這種土地出讓是買方繳納土地出讓金,其他住房不包括在內。這種主要是針對國家建設的經濟適用房,這類住房一旦再次上市交易,那么就需要繳納成交價的百分之十的稅費,超過五年可以免除稅費。此外還包含有房屋權登記費、買賣合同公證費、房屋評估費、房屋產權登記費。二手房交易的費用中,如果是通過中介購買房屋的話,一般還要給中介費,一般的費用是百分之二。那么二手房交易費用有哪些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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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原業主已經交過的買家可不交,否則應補繳。那么海口市二手房交易費用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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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1、二手房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中約定買方通過二手房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約定首付款及貸款的比例。那么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費用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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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手房過戶費=中介代理傭金+按揭費用+交易稅費。中介代理傭金是買賣雙方支付給地產中介公司的服務報酬,由三方在之前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約定,在交易成功之后支付。不同中介公司可能執行不同的標準。但物價部門規定,買賣雙方分別支會的傭金都不能超過成交價的3%。那么二手房交易過戶費用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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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2022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費用(一)二手房交易流程第一步:預備買房1、做好資金方案確定好可以存款的最高額度,弄清楚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區別。看看產權人身份證與房產證能否分歧,假如不分歧,看對方能否提供公證委托書與產權人的身份證原件。那么2022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費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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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交易費是房屋房產證上的建筑面積乘以6元的單價,房屋評估費是房屋報稅價格的0.5%,登記費是80元。那么二手房全款交易流程及費用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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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套房:面積≤90平,契稅稅率為1%;面積>90平,契稅稅率為1.5%.二套房:面積≤90平,契稅稅率為1%;面積>90平,契稅稅率為2%.2、增值稅及其附加稅。不動產證未滿2年:增值稅及其附加稅稅率為5.6%.不動產證滿2年:免征增值稅及其附加稅。非住宅不管年限統一按照差額征收。個人所得稅=房屋總價×1%或者兩次交易差額×20%.滿五唯一免征個稅,即房產證日期滿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個人住房登記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評估費:評估價×0.3%.二手房貸款時,通常會由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房產進行評估,收費也會有差異,一般為評估價的0.1-0.5%不等。那么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產生哪些費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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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二手房的交易費用的計算標準如下:一、在二手房交易流程中賣方需要交納的稅費如下:(一)在二手房交易流程中賣方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如果賣的房子是非住宅類的話,無論什么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稅率是交易總額的1%或兩次交易差額的20%。在二手房交易流程中有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就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那么二手房的交易費用如何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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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方支付定金給賣方,賣方交付房產證給經紀方。15、交接物業:買賣雙方交接物業,賣方結清相關費用。那么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費用滿五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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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營業稅:稅率5.55%賣方繳納2、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賣方繳納3、印花稅: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4、契稅: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和1%買方繳納5、測繪費:1.36元/平米總額=1.3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6、二手房交易手續費總額:住宅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非住宅10元/平米7、登記費:(工本費)80元共有權證:20元。那么二手房交易過戶費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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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手房的交易流程指的是二手房的購買流程,大體上有八個步驟:買方咨詢、簽合同、辦理過戶、立契、繳納稅費、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銀行貸款、打余款完成交易。那么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費用是怎么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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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房查詢信息實地的看房,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雙方共同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交納相關稅費,雙方共同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銀行貸款打余款完成交易。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那么2022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費用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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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住房交易按原契稅政策執行。二手房交易過戶的流程:1、要先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在合同里面都寫明雙方的約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幾次付款,一般都是簽了買賣合同首付3成;2、那然后去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過戶當日付6成,等拿到產證后給的1成;3、在辦理過戶的手續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那么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費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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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易流程:1、買賣前的產權審核在深圳買二手房交易的第一步就是進行買賣前的產權審核,這一點買房者是要非常注注意的。對于贖樓的期限,盡量不要限定贖出房產證的期眼,怕因為擔保公司、銀行等原因導致贖樓時間相對較長,如果限定了較短的贖出房產證的期限,可能最終違約。簽訂買賣合同時,買方要注意稅費的承擔和劃分問題。那么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費用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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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7個衛生院供貨,均遭遇拖欠貨款,經過調解團隊的努力今天收回所有欠款,并讓對方承擔了律師費用??????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