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股解禁后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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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此可見,當事人要求對夫妻共有股權直接進行分割的,在夫妻雙方對分割份額以及轉讓價格形成一致時,持股方應當征求公司其他股東的意見,對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未予答復的行為視為同意)且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或者雖半數以上股東不同意,但又不同意以同等條件購買的也視為其同意,則雙方直接分割股權份額的訴請一般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當事人對夫妻共有股權放棄成為公司股東,僅要求折價分割時,法院應予以支持,裁判重點在于對股權價值的確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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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對股權代持的問題處理作出了司法解釋,首次明確表明了我國法律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投資人的股東資格的確認,對于實際投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的代持協議的效力問題,司法解釋三規定只要相關協議不存在《民法典》(2021.1.1生效)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則應認定代持協議合法有效,一般情況下,如果實際投資人與名義股東就股權及收益歸屬產生糾紛發生爭議時,他們之間的代持協議的效力問題就備受關注,對此,我國《公司法》并沒有對&ldquo。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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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金手銬股權激勵合同的法律性質實踐中,有些股權激勵合同往往約定,公司高管、核心技術或營銷人員等股權激勵對象在以優惠價格獲得股票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離職,若離職,則要以支付違約金的方式向公司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則為股票市價減去發行價再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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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占有。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股權激勵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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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次以增資擴股進行等比例稀釋的方式通常做法即所有股東不參與增資,由激勵對象根據與公司之前的協議以約定價款作為增資款項來源入股目標公司實現等比例稀釋,諸如ABCD各自出資50萬元并各自持有公司25%的股權,后E作為激勵對象按照約定以總價100萬元入股公司且其中50萬元作為資本公積列支,另有50萬元作為股本入股公司據此各方實際持有的股份比例即變更ABCDE各持股20%,由此可見ABCD四人等比例下降5%的比例,實現等比例稀釋的目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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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人履行出資義務或者股權受讓人受讓股權之后,公司未向其簽發出資證明書或者未將其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公司履行簽發記載義務,一、股東的追償權可以向誰行使股東的追償權可以向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或者是向實際出資的股東行使,當然行使追償權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具體股東行使追償權需要滿足條件的規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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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并且其他股東均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2.股東為夫妻中一人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分割(1)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經公司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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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由于企業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之初,往往忽略了將方案與企業后續選擇的上市路徑相協調,從而使得激勵實行起來與預期效果存在偏差,反而增加了公司運轉的摩擦和隱性成本,股權激勵的利與弊有利于緩解公司面臨的薪酬壓力,有利于降低職業經理人的&ldquo,企業開始設計員工股權激勵方案,往往是公司上市前的關鍵一步,實踐證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后,由于員工的長期價值能夠通過股權激勵得到體現,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會大幅提高,同時,由于股權激勵的約束作用,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也會有所增強。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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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年來,北京市法院受理的婚姻糾紛案件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為妥善處理好此類糾紛,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經深入調研,并廣泛征求意見,就相關疑難問題三級法院達成基本共識或主流意見,并形成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審理婚姻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參考意見》,關于離婚中股權如何分割問題,北京高院解答如下: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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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股權轉讓糾紛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對外轉讓,因為《公司法》對其作出了較多的限制性規定,如轉讓時需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等,造成實踐中關于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優先購買權等引發的糾紛不斷增多,此外,《公司法》還規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應收購股東的股權,這類糾紛也有不斷增多的趨勢,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將股權轉讓糾紛列為第三級案由,股權轉讓糾紛是指股東之間、股東與非股東之間進行股權轉讓而發生的糾紛,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即股份轉讓糾紛)兩種情況。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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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銷售型公司在分配股權時,應當避免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建議在股權分配時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由創始人、聯合創始人、投資人三方持股,將最大的權利集中于創始人手中,便于其行使權力,因此,銷售型公司在設計股權結構時,應當考慮好以下幾點:1.股權結構應當盡量簡單清晰,避免后期股權糾紛,退出機制是指在銷售型公司中,如何實現銷售人員的股權退出,在銷售型公司,由于股權結構、利益分配等原因,銷售人員離職時往往會出現矛盾,造成銷售團隊瓦解,3.激勵方式應當選擇可以量化的方式,例如銷售提成、固定薪酬、虛擬股權等,因此,可以考慮將股權激勵與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等薪酬制度相結合,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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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轉讓糾紛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糾紛的總稱。股權轉讓糾紛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不同的類型應該以不同的方式處理。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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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具體到股權轉讓糾紛,股權轉讓這一義務屬于反映此類合同本質特征的義務,則以履行股權轉讓義務一方所在地或轉讓股權的行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關于合同糾紛的規則確認股權轉讓糾紛地域管轄的基礎上,仍需根據訴爭議標的的種類進而確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權轉讓糾紛應依據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來確定管轄法院,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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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公司股金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可以約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股權,或婚前財產中的股權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分析代持的股權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平均原則進行分配,具體分配方式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進行判決,第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股份代持后離婚是否分割第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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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隱名股東引發的協議無效糾紛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權,協議約定C為實際出資人。后D擅自將股權轉讓給E,E不知代持關系并完成工商變更。C起訴要求確認轉讓無效。 法院裁判要點: 1. 代持協議本身有效,但D作為顯名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符合“商事外觀主義”,E善意取得股權; 2. C僅能依據代持協議向D索賠,無法追回股權。 風險提示: 隱名持股協議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風險; 若涉及上市公司、國有企業,代持協議可能因違反監管規定直接被認定無效。 法律建議:規避瑕疵股權協議風險 盡職調查:受讓股權前核查公司賬目、出資憑證、債務情況; 協議條款:要求出讓方承諾“股權無權利瑕疵”; 約定若存在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工商登記:及時辦理變更登記,避免“一股二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