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購房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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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售商品房按揭糾紛解除合同后必然涉及到已付購房款項的返還問題。在商品房預售按揭中,款項的去向是銀行貸款給購房者,購房者向開發商交納購房款。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權利人只能向其有合同關系或者法定關系的特定人主張權利,因此對于款項的返還應為:①開發商向購房者返還全部購房款,包括購房者自付的款項和從銀行貸款所獲得的款項;②購房者向按揭銀行返還所借款項本息,但應當扣除其已償還的款項本息。開發商如果簽訂了回購擔保等保證條款,則應對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那么按揭合同解除后已付的購房款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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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條款要比商品房買賣合同簡化可以簡單約定房屋坐落房號、價格、交付時間和簽訂商品房合同期限、違約條款等但不得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經過房地產主管機關備案后具有物權登記的效力。如果預售方在經催告后三個月內仍不能履行的購房方有選擇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損失可比照房屋價格上漲或實際損失計算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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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昨日,北京市崇文法院開庭審理因“國十條”導致的首例購房人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案。房主郭女士表示,涉案房屋屬于二手房,不應該受到新政策的限制。郭女士出售房子正好是在“國十條”中上調首付的對象之列。無奈之下,吳先生以違約為由將郭女士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決解除合同,郭女士雙倍返還購房定金10萬元并承擔所有訴訟費用。因為吳先生起訴稱因國家政策導致無法貸款,而當時北京市還沒有具體落實國務院的通知。因而郭女士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該繼續履行。法官提出雙方是否愿意調解,但郭女士表示自己沒有違約,不同意調解。法官宣布該案將擇日宣判。那么國十條致首例購房人要求解除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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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完首付拖著不辦貸款一般情況下,交完首付拖著不辦貸款是屬于違約的,需要承擔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這時,購房者應催促售樓中心并問清楚原因,然后要為辦理貸款準備好所需的資料,提交后等待銀行審批,四、房貸辦不下來首付款是否能退:1、如果是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無法放款,那么購房者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交完首付多久不辦貸款算違約具體要看書面的認購書或定金合同約定,假設合同里有規定在1個月內辦理,那么超過一個月就算違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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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購房者因受開發商的虛假宣傳而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開發商當然構成欺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而且這種情況屬于開發商根本違約,可以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和利息,并賠償損失。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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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但是,由于開發商會要求購房者承擔違約責任,為了防止購房者逃避違約責任,所以開發商一般會拒絕予以退還,直到法院作出最終判決。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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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或者出現法定情形,如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等,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購房者、開發商和銀行持《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購房者在簽訂《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后,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并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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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購房人可以解除購房合同的情況有:(1)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3、法律分析:可解除購房合同的情況有:(1)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如果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從而導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有關機構核驗后屬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申請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可申請出賣方賠償損失,2、發生以下情況購房者可以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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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上就是關于開發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嗎,以及開發商需要承擔哪些違約責任的相關內容,如果購房者不小心遭遇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那么可以按照以上方式來進行處理,不管是開發商還是購房者,都不希望出現延期交房的情況,所以在發生延期交房的情況之后,開發商也只能盡快處理,而購房者卻可以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可以要求賠償,4、提起訴訟在以上方法都不能達到效果的時候,購房者就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來自身合法權益了,此時購房者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出訴訟,明確要求開發商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或者根據相關規定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但是提起訴訟的時候需要一定的證據,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收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證據,比如采取錄像文字記錄等形式保留。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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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張延期交房違約金時需要按照以下規定計算:3、按購房合同約定計算,一般就是事先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好延期交房違約金,一旦發現開發商延期交房,就可以主張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違約金。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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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時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金錢的責任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賠償損失是我國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繼續履行是指違反合同的當事人不論是否已經承擔賠償金或違約金責任都必須根據對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夠履行的條件下對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繼續按照要求履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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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可以解除購房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15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發生以下情況購房者可以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發生以下情況購房者可以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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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日前,寶安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因“新政”引起的二手房交易糾紛,買房一方稱因信貸政策變化、首付提高無法獲得貸款,要求解除合同,退還3萬元保證金,但這一訴求最終并未獲得法院的支持。據此,唐小姐向寶安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解除與俞小姐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中介返還其3萬元保證金。原告聲稱因2010年9月29日國家出臺“新政”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要求解除合同并返還定金。綜上,原告唐小姐作為買方,未履行支付房款的義務,已構成違約,理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俞小姐根據合同約定請求沒收原告的定金,法院予以支持。對于原告提出解除購房合同,被告也表示同意,法院予以認可。那么借口新政欲解除購房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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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解除后,還能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金條款屬于“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因此,即便 合同解除 ,違約金條款也繼續有效,因合同一方當事人存在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承擔 違約責任,3、法律主觀:民法典規定,如果合同是一方違約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4、法律主觀:民法典規定,如果合同是一方違約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3、違約金條款屬于“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因此,即便 合同解除 ,違約金條款也繼續有效,因合同一方當事人存在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承擔 違約責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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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非購房人主觀因素導致了購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購房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或房主退還全部預付款、定金,并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開發商私下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購房人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退房并解除合同。那么限購政策與購房合同解除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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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題公園作業時,不幸受傷導致手骨折,找到雇主進行賠償被拒絕,雇主認為是員工自己的責任。傷者找到元甲律所,元甲律師助力談判和解,雙方簽署和解協議拿到15萬元賠償款,同時讓雇主承擔了傷者因看病而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維護了傷者最大權益!
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項目,隨后兩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當事人工程尾款。通過天用律師申請仲裁,裁決對方支付當事人工程款869萬元,同時對方承擔了我方的保全費、律師費、80%仲裁費,幫助當事人獲得了最大權益。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車禍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1、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車禍擔保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進行賠償。 2、追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在賠償受害人后,有權向肇事方追償。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償,并在追償成功后將追回的金額歸還給保險公司。 3、協助調查責任:車禍擔保人有責任協助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他們可以派出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收集證據和相關材料,以確保賠償的公正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