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抵押是否需要登記



浮動抵押可以登記也可以不登記,登記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以避免交易風險,可以使債權人查看抵押財產的權屬關系以及曾否抵押過,以決定是否接受該財產抵押擔保,也可使得實現抵押權的順序清楚明確,預防糾紛發生,保護債權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六條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確定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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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抵押可以登記也可以不登記,登記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以避免交易風險,可以使債權人查看抵押財產的權屬關系以及曾否抵押過,以決定是否接受該財產抵押擔保,也可使得實現抵押權的順序清楚明確,預防糾紛發生,保護債權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六條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確定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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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本身并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后,并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分別是劃撥和出讓。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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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抵押登記常見于商品房買賣過程中,也逐漸的形成了預抵押登記制度。雖然購房會涉及到這個抵押登記,但對于大多數人來講,可能并不了解預抵押登記是什么意思,自然對預抵押登記的效力要搞不清楚。本案中,某銀行只是依照物權法有關法律規定辦理了預告抵押登記手續,該手續只能保證借款人李某不得擅自處分該房屋的作用。看完了上文之后,大家應該清楚預抵押登記是什么意思了吧。那么預抵押登記是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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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立法過程中,有人提出,浮動抵押應當由公證機構辦理登記。而且現行擔保法規定,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抵押登記部門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因此物權法規定在抵押人住所地辦理浮動抵押登記。但是,考慮到浮動抵押的標的是現有的和將有的動產,抵押財產處于不確定狀態,債權人同意接受浮動抵押往往是基于對抵押人的信任,如果強制浮動抵押登記,規定不登記抵押權不生效力,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不便,也會增加抵押人的費用。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浮動抵押權人還是應當辦理抵押登記。那么動產浮動抵押登記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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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這類動產強制登記是國家對那些流動性強、價值較大的動產進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對其自可象不動產那樣可通過登記來實現抵押的公示效果。這類動產是企業或農人生產所必須,只能設立抵押之擔保方式。此類動產因其流動性較大,允許設立抵押顯然不利于對抵押權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護。依據《民法典擔保編》的規定,動產抵押合同訂立后未辦理抵押登記,動產抵押權的效力按照不同情形處理。例如,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受讓人占有抵押財產后,抵押權人向受讓人請求行使抵押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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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動產浮動抵押,強制性登記,但僅為抵押權的對抗要件,即動產抵押的生效采意思主義。動產浮動抵押是一種特別抵押,指抵押人將其現在和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上設定的擔保,在行使抵押權之前,抵押人對抵押財產保留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的處分權。浮動抵押的優勢:首先,浮動抵押作為一種以將有和現有財產為標的的擔保 浮動抵押物權制度,無疑擴大了可以作為擔保的財產范圍。那么動產浮動抵押的特點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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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權雖未成立,抵押合同仍對當事人有拘束力,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本規定的債權人簽訂了抵押合同,只因登記部門的原因未能辦理抵押物登記,但已收到抵押人交付的權利憑證,因此,相對其他債權人而言,本規定的債權人對合同約定的抵押物有優先受償權。那么抵押未辦理登記該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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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負責對該項業務的咨詢解答,接件核實登記,發放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申請書,向有關部門報送土地使用權抵押材料。填寫《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受理表》經分局局長簽署意見后,送市局負責登記的地籍科室。包括提供的反擔保土地抵押登記材料是否真實、齊全,項目內容填寫有無差錯,經嚴格審查無誤后,填寫《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審批表》,經辦人提出意見、負責土地抵押登記的科長簽署初審意見,連同其他組卷材料呈報主管局長。那么土地反擔保抵押登記怎么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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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或者其他可歸責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債權人請求抵押人在約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不得超過抵押權能夠設立時抵押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依據《民法典擔保編》的規定,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后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債權人請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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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商城縣律師 兗州市律師 涪陵區律師 漣水縣律師 桂平市律師 滎陽市律師 邛崍市律師擔保反擔保抵押抵押登記他項權利人是誰?對于擔保反擔保抵押抵押登記他項權利人是誰以及證件具體應放哪方保管,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并沒有作出具體規定。但建設部1997年6月1日頒發的《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98號第34條中規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后,由抵押人收執。并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那么擔保反擔保抵押抵押登記他項權利人是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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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作為公民合法的財產是可以成為一種抵押物對外進行法律意義的擔保的,但是房屋畢竟涉及的金額很大而不能隨便找個部門就登記抵押的程序,那么,房產抵押登記到哪個部門辦理?辦理房產抵押,需要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管局的相應窗口去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綜上所述,公民進行的房產抵押必須經過房管局的登記才能合法作為財產到市場上進行交易的,很多公民卻總是搞錯辦理的單位從而引發了很多的辦理無效的糾紛,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詢律師。那么房產抵押登記到哪個部門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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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擔保法第42條(五)規定: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抵押標的物為實現抵押權時抵押人的全部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等動產;(二)抵押標的物“不特定”。①抵押權必須有效存在。抵押權設定如果無效或者已被撤銷,則不能實現。那么動產浮動抵押的登記機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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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笫四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笫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即抵押物如果已經進行了登記,若抵押人想再次設定抵押關系,會受到抵押登記部門的嚴格審查,致使后一抵押關系的設立受到限制,難以成立。那么抵押要不要進行登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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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擔保法》第42條第2項規定,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須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簽訂抵押合同后不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這樣做不但抵押關系無效,而且構成侵權。現實生活中,部分當事人由于未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致使房產抵押存在種種問題。那么未辦理抵押登記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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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沒有反擔保抵押登記,擔保公司就無法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擔保公司資金也就無法保證,其最終結果。反擔保最終目的是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擔保合同,而擔保合同又以借款合同為主合同。擔保公司只能在主合同生效后,擔保公司才能協商《借款合同》中的債務人與自己簽訂《反擔保抵押合同》提供反擔保。所以按法定形式,反擔保也應簽訂書面合同,并依法辦理登記。那么反擔保抵押登記要備案嗎?為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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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長達三年多的訴訟,終于雙方達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預約,一大早陪當事人一起來辦理離婚登記申請,希望未來一個月一切順利
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
客戶對遺產的分割已經達成一致意見,需要辦理公證、變更房產登記。取材料調證明,手續繁瑣,客戶委托我們辦理,不用費心費力的學習辦理公證的程序,省下了時間和精力。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如果有房產糾紛,可以先找律師申請異議登記,阻止第三人惡意取得房產。不要等到打官司才想起找律師,把工作做到前面才能使自己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