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適用于銷售合同糾紛案件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1、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2、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判決。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1、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2、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判決。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為此,建設部提示廣大消費者,在購買新建商品房過程中,要注意加強風險意識和維權意識。建設部發言人特別提示廣大消費者,不能輕信開發商的口頭宣傳和承諾,買房前,須查驗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具備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查驗商品房項目的建設手續,城市居民不要購買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決定買房時,須審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然而,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購買此類房屋,將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護。該發言人明確表示,有些項目允諾辦理的“鄉產權”、“小產權”,均不符合法律規定,不受法律保護。那么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受到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2007年8月,針對“綠地縮水”問題,新天第小區的兩名業主到法院起訴了金泰公司,隨后169名業主展開“車輪訴訟”,先后狀告開發商金泰公司,要求其向業主賠償“綠地縮水”的損失。金泰公司的該項允諾雖然未載入合同,但根據相關規定亦應視為合同內容。據此,法院一審判決:金泰公司賠償業主損失1000元至3000元不等。那么開發商銷售廣告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常見法律問題(一)關于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材料是否為要約的問題《解釋》第3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那么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哪些常見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關于服裝銷售合同模板范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現行的房屋預售,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之前,還有其他形式的銷售形式存在,如:簽訂認購書、意向書、允諾書、預收定金等。所以此類認購書并非本約,但符合預約的特征。(一)關于認購書等預約合同法律效力的認定 1.預約是合同的一種,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因此,對于商品房認購書的違反,首先構成違約,當事人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認購書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簽署時間上也是有限制的。那么認購書等預約合同法律效力的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普通消費者因缺乏專業法律知識,被開發商鉆空子。d、違約責任條款在雙方訂立房屋買賣合同過程中,笑臉背后隱藏著不宣的利益爭斗,開發商一般都不愿意把違約責任說得清楚,那么購房者不妨在違約責任條款上多下功夫。因此,購房者應認真審議買賣合同中的違約條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關于銷售合同模板范本怎么寫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您和合作伙伴簽訂合同時,也存在如下容易忽略的幾個法律問題:合同正式簽訂后口頭更改的有效力嗎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口頭更改合同,可以變更合同。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實務合同關系中多存在格式條款,如出賣方的銷售合同條款、出租人的租賃合同條款等。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易被認定為無效。第40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第41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那么簽合同最容易忽略的幾個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六百零五條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時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第六百零六條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合同標的約定不明是合同標的條款最容易出現的一種法律風險。在實踐中,因合同標的違法致使合同無效的案件也比比皆是,如禁止流通物買賣合同、企業間的借款合同、掛靠協議、無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等。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部分開發商不惜違反法律、法規,以自制不平等合同格式條款的方式,利用消費者急于購房的心理,強迫消費者簽字表示認可。”開發商為了吸引消費者購房,通常會在售樓廣告、宣傳資料中對綠化、會館、學校、幼兒園、游泳池、健身房、車位、超市、容積率、樓房間距等配套設施作美好的描述,卻不將這種承諾寫入合同里。”借以排除銷售前期廣告內容和宣傳資料作為要約的可能性,當出現廣告中的內容難以兌現的情況時,買房人討要說法,開發商便以合同已約定為由回絕消費者。那么簽購房合同潛在的法律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第六百零五條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時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第六百零六條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合同標的約定不明是合同標的條款最容易出現的一種法律風險。在實踐中,因合同標的違法致使合同無效的案件也比比皆是,如禁止流通物買賣合同、企業間的借款合同、掛靠協議、無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等。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產品銷售合同范本怎么寫產品銷售合同范本甲方(需方):xx公司乙方(供方):xx公司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對常用藥品進行年度采購,乙方為甲方提供藥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四條藥品檢驗1、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乙方應及時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用藥。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采購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余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可順延一年。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與以往的房屋買賣合同相比,《示范文本》增加了不少內容,其中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過程中所需獲得的一系列證件,詳細列入了合同之中。現在的做法則在無形之間,就使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地了解到所購買的項目是否具有合法的手續,為保障購房者的權益起到一定作用。房屋的價款一般都是購房者和銷售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就已經協商完畢的,在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時只需要核對一下價款是否一致即可。那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應注意的法律問題及其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開發商隱瞞無開發資格或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銷售期房一般而言,這種開發商本身的資質就差,且無誠信可言,這樣在預購人付了房款之后,一般無法取得預定的房屋,在合同被法院宣告為無效時只能拿回本金和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所以購房前一定要審查開發商的“五證”,主要包括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它們,預購人完全有權懷疑其身份是否合法,有權拒絕其提出的任何要求。僅規定開發商退回房款并給付一定利息。那么商品房預售合同潛在的法律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權利訂立合同,如沒有加蓋企業公章,則易被認為相關合同行為是個人行為而非企業的行為。實務合同關系中多存在格式條款,如出賣方的銷售合同條款、出租人的租賃合同條款等。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易被認定為無效。法律規定,如果格式條款存在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如果企業利用制定格式條款的優勢而將條款制定的極其不公平,使相對方無法保護權益的,很容易被認定為無效條款。那么訂立合同常見的法律問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一面錦旗,一份榮譽,一份責任。感謝當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們會一如既往地提供專業、全面的法律服務。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