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問下開發商更改房屋合同的規劃變更,然后規劃局也同意了,但是業主并不知情,合同寫的是出賣人應當及時將變更內容通知(或公告) 買受人,但是開發商只是在售樓部公示,業主對此并不知情,這種情況下開發商違規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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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變更內容較少,雙方可以使用附加條款進行修改,例如,合同中規定了一項付款條款,如果甲方覺得該條款太過嚴格,那么甲方和乙方可以協商達成付款方案變更內容,并在新的合同中寫明新的付款條款,例如,甲方和乙方簽訂合同規定了甲方對乙方提供技術支持的時間和費用,但由于乙方需要更多的技術支持,甲方和乙方可以協商以達成附加條款,這種情況下,如果合同中允許甲方單方面修改,那么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修改合同內容以滿足實際需要,但如果合同中不允許單方面修改,那么甲方就要與乙方達成新的協議,以免發生合同違約,在實際生活和商業活動中,有時候一方會單方面修改合同,因此另一方就需要考慮如何處理變更,有時,在經過協商和簽署合同后,當事人需要變更該合同的某些條款,以適應當前的商業需求。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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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由于勞動法未明確規定勞動合同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實踐中用人單位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的現象比較嚴重,如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隨意降低勞動者工資標準,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了規范勞動合同變更行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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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業主遇到開發商或賣方出現延期交房的情況后,如果開發商或賣方經法院催告后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5、延期交房違約金的標準如下:沒有按照規定時間交樓而需要補償的錢是從交房截止日的第二日開始計算的,違約的金額從買房款的萬分之3到萬分之5不等,6、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在1%-1‰之間,違約金按房價款的總額計算,消費者沒有損失不能成為開發商免責理由,開發商違約賠償標準是什么1、開發商違約的賠償的標準如果是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可以按照逾期交付的時間進行計算,或者具備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利息參照規定的金融機構的利息計算,3、房屋延期交房違約金賠償標準如下:每延期一天,違約金按照合同總價的0.1%計算,已約定延期交房違約金。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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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由總監、發包人現場工程師共同認可,施工期間工程變更或簽證調整單項元以內不予計取, 元以上單項的變更或簽證于竣工決算時調整,簽證、變更的工程量按專項條款所規定的相應下浮率下浮。那么建筑施工合同印花稅開發商什么時候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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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也就是說,如果簽訂房產合同后不想買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購房者就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剛買的房子不想要可以通過約定的方式退房或法定的方式退房.購房者可以通過購房買賣合同行使退房的權利,如所購房屋沒有約定的配套設施,法定退房的情形有合同無效的時候,購房買賣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當然還有購房者享有撤銷權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撤銷購房買賣合同.買房退房的六種情況:1.延遲交房2.沒有房產權證3.開發商證件不全4.面積誤差超過3%5.主體結果質量有問題6.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房屋退房具體流程:第一步: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第二步: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 商品房的買賣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費品的買賣,因為其交易周期長,涉及資金量大,技術問題多,權利義務關系復雜,所以對程序要求比較嚴格.,因此,如果房產合同中對相應的違約責任作出了規定,比如支付違約金、定金罰則等,那么購房者就必須按照房產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那么在開發商起訴以后,法院會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購房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按照法律規定,房產合同可以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如果購房者拒絕按照房產合同承擔違約責任,那么開發商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可能會予以強制執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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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防范措施:在簽訂合同時,要明確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并約定賠償方式,防范措施:在簽訂合同時,要明確質量標準和要求,并約定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和賠償方式,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我們應該注意防范工期延誤、質量問題、價款糾紛、違約責任等法律風險,三、工地施工合同的法律風險及防范工地施工合同的法律風險及防范如下:1. 工期延誤:施工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如天氣、疫情、業主方變更等,四、案例分析某建筑公司與某開發商簽訂了一份工地施工合同,約定由建筑公司承建開發商的一棟住宅樓。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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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購房者因受開發商的虛假宣傳而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開發商當然構成欺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而且這種情況屬于開發商根本違約,可以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和利息,并賠償損失。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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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為可能。不可抗力必須達到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為變更合同的理由。當事人協議變更合同,有時需要采有書面形式,有時則無此要求。而合同變更后有生效的特殊形式約定的,應辦理相應的合同批準、登記或公證手續,滿足各方約定的合同生效條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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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預售商品房完工托付、預購人獲得房屋一切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一切權申請人與注銷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分歧的,房屋權屬注銷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注銷手續。”因而,合同備案后不能經過更名來停止買賣。目前到房管部門撤銷合同不收取費用,但在詳細辦理過程中存在費用變化狀況以房管局解釋為準。不要隨意更改買受人合同備案前,購房者可和開發商自行協商更改買受人稱號,合同備案后,房屋托付前,假如想更改買受人,需求購房者和開發商一同到疆土房管局辦理更名手續,需求交納更名費,并取得開發商同意。那么二手房合同變更購房人怎么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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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楊XX告訴記者,當時是在融XX際售樓部看的房子,并交納了首付款,購房合同上甲方署名是陜西益X置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落款是吳XX。很多購房者與楊XX一樣,前往售樓部交納后續房款時,發現售樓部已經停止營業。購房者王X認為,消費者是從益X公司手里買的房子,公司法人代表變更,不應該影響合同的有效性。企業法人不能因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推脫自己應承擔的責任。同時,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表見代理的原則,即使有人冒充法定代表人與購房者簽署了合同,如果合同簽署地點在融XX際售樓部,而且是在益X公司知情的條件下,那么,購房者簽署的合同也應是有效的。那么投訴開發商法人代表變更引合同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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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頂賬房通過中介需要開發商簽字嗎購房者還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頂賬房”是由開發商抵押給了債權人一方的,但房子的產權仍屬于開發商,因此購買“頂賬房”,購房者就必須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頂賬房是開發商用于抵債的房屋,沒有過戶手續,也就是說產權仍然屬于開發商,因此,購房者必須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受到保護,抵賬房是由開發商抵給建筑商或者材料供應商以償還債務的房屋,因此購房者需要關注開發商的資質和信譽,包括是否具備“五證”等合法資質和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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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未分紅并不影響張某行使股東權利和履行股東義務,他要求解除股份轉讓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的要件,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據了解,2019年7月,張某與袁某簽訂了股份轉讓合同,袁某將自己持有的某家居公司30%的股權以1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張某,雙方約定張某支付股權轉讓款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張某認為自己沒有獲得分紅,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拒絕追加出資,要求解除股份轉讓合同,并要求袁某退還18萬元股權轉讓款,股權受讓人對公司營業范圍、人員工資、場地租賃等具體事宜發表意見,參加股東會議、要求查閱公司賬簿等情形,均可視為股權受讓人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已實際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具體經營管理,具備股東資格的實質要件,睢寧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雖未被記載于股東名冊,但家居公司及其股東均知曉并同意股權轉讓一事,張某在股東群里對公司治理發表意見,已經實際參與到家居公司的管理,轉讓合同簽訂后,張某在全體股東群里對公司銷售及回款情況、支付貨款、工資結算、店面轉讓事宜等情況發表了意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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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由于開發商變更房屋設計的行為屬于違反已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行為,導致購房者的買房目的不能達到,因此購房者可以選擇解除合同,并且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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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可變更合同行使的注意事項1. 變更合同的原則與要求在行使可變更合同時,需要遵守以下原則與要求:(1)自愿原則:變更合同應基于雙方的自愿和協商達成一致,2. 變更合同的程序與要點在變更合同的程序與要點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協商溝通:雙方應進行充分的協商和溝通,清楚地表達各自的需求和意愿,(2)經濟風險:變更合同可能會引起價格、利潤等方面的變化,雙方應合理評估風險,并進行有效控制,三、實際案例分析為更好地理解和應用可變更合同,以下是幾個實際案例的分析:案例一:A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銷售合同,后因市場變動需要調整價格,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了變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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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簽字后馬上后悔,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解除合同、撤銷合同或變更合同等請求,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條件,否則可能會承擔違約責任,簽協議后悔了怎么辦法律主觀:簽完購房合同后悔了,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解除合同,不過因個人因素解除合同的,屬于合同違約,購房者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3、法律主觀:簽訂合同后反悔的處理辦法:雙方當事人可通過協商、起訴、調解、仲裁等方式解除合同,但當事人在解除合同后,如果當事人的行為屬于違約行為的,除當事埋大人另有約定的以外,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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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工程款拖欠起訴材料: 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業主認可的工程實施計劃,各種工程圖紙,技術規范等; 2、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如業主的變更指令,各種認可信、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答復信等; 3、各種會議紀要; 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 5、施工現場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記錄、施工備忘錄、施工日報、工長和檢查員的工作日記、監理工程師填寫的施工記錄和各種簽證等。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工程款拖欠起訴需要材料如下: 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業主認可的工程實施計劃,各種工程圖紙,技術規范等; 2、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如業主的變更指令,各種認可信、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答復信等; 3、各種會議紀要; 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 5、施工現場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記錄、施工備忘錄、施工日報、工長和檢查員的工作日記、監理工程師填寫的施工記錄和各種簽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