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勞動合同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導讀: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由于勞動法未明確規定勞動合同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實踐中用人單位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的現象比較嚴重,如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隨意降低勞動者工資標準,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了規范勞動合同變更行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一、變更勞動合同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1、提出變更的要約: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合同的理由、變更的內容以及變更的條件,請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答復;
2、承諾:合同另一方接到對方的變更請求后,應當及時進行答復,明確告知對方同意或是不同意變更;
3、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當事人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協議載明變更的具體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由于勞動法未明確規定勞動合同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實踐中用人單位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的現象比較嚴重,如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隨意降低勞動者工資標準,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了規范勞動合同變更行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等;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勞動能力喪失或部分喪失、所在崗位與其職業技能不相適應、職業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級等,造成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繼續履行原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勞動者明顯不公平;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合上面所說的,勞動合同變更是需要在得到雙方的認可之下才能實施,而且在進行變更時一定要先申請,在申請之后就需要確定對方是否同意,這樣才能對原來的合同進行變更,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如果變更的條款有違反法律的規定,那么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