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勞動合同有什么條件

導讀: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2、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后,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內進行。即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已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如果勞動合同尚未訂立或者是已經履行完畢則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3、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一、變更勞動合同有什么條件
1、變更勞動合同條件:
(1)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
(2)生產方向的變化;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
(4)企業嚴重虧損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
(5)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勞動合同的某些條款作出變更,但不得損害國家利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變更應當采用什么形式
1、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2、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后,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內進行。即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已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如果勞動合同尚未訂立或者是已經履行完畢則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
3、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勞動合同變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變更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