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要求加班,但每日工作量很大,只能回家自己加班,也沒有加班工資。這種能維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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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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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以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對用人單位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超時加班的情況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超時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資,超時加班但支付加班工資,均可受理投訴舉報。所以,張小姐可以向單位所在區(縣)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那么單位超時加班,勞動者如何依法維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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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春節加班 員工不要三倍工資要增加倒休加一天班休兩天 法律無規定過完年剛一上班,因為不想要節日加班費而想增加倒休天數的問題,劉先生與單位鬧起了別扭。因工作需要,今年春節劉先生在除夕、初二、初三、初四共加4天班。單位經研究答復劉先生: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都按300%工資來支付加班費,考慮到劉先生遠離家鄉,同意他放棄加班費而倒休,但加4天班只能倒休4天。因此,劉先生愿意放棄300%加班費而要求增加倒休的想法,只是他的個人行為,如何安排他倒休就屬于公司內部規定,所以單位按加一天班給他一天倒休的做法并不違法。那么春節加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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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加班,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外繼續工作。舉證責任則是指當事人對自已提出的主張要提供證據進行證明,否則應承擔不利后果。”因此,在與用人單位因加班產生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可以提請仲裁委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工資表,以證明勞動者的工資內是否包括有加班費。本案中企業舉證了張小姐兩年來的考勤記錄,該考勤記錄為張小姐的部門經理所制作,記錄中顯示張小姐無任何加班的事實。在該企業向仲裁庭提供的其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規章制度內規定“員工加班工資以其每月的考勤為依據進行核算,由部門經理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并以書面形式進行記錄”。那么加班工資誰來舉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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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作后,發現加班是一種正常不過的現象。法律允許單位安排加班的情形1、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那么不要盲目加班!員工你學會維權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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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陳某對于公司在補償金計算中剔除加班費存在異議與公司交涉無果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足額發放經濟補償金。陳某認為,經濟補償金基數應當將其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計算在內包括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已根據法律規定支付陳某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現陳某要求用人單位計算經濟補償金基數時應將加班工資計算在內補足經濟補償金的請求于法無據不予支持。對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是否應當包含加班工資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均未明確。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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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相關法律規定拖欠工資的賠償要求是根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以下是一般情況下的相關法律規定:1. 《勞動法》:根據《勞動法》第9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有權要求支付拖欠工資的兩倍金額,本文將介紹在拖欠工資一個月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的賠償金額及相關法律規定,一、拖欠工資一個月的賠償要求當勞動者遭遇拖欠工資一個月的情況時,他們可以提出以下賠償要求:1. 拖欠工資的賠償金額: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拖欠工資一個月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拖欠工資金額的兩倍。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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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法律可能規定,如果公司拖欠工資超過一個月,雇主需要支付一定倍數的賠償金額,以懲罰違法行為,針對公司拖欠工資問題,法律規定了相應的賠償要求,以保護勞動者的權益,本文將詳細介紹公司拖欠工資的賠償要求,并通過法律規定和實際案例分析,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和應對這一問題,2. 滯納金或違約金:有些法律規定,如果公司拖欠工資超過規定的時間限制,雇主可能需要支付額外的滯納金或違約金作為賠償,一、法律規定的賠償要求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對于公司拖欠工資的賠償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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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法和法條的有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補發其為了完成超過合理數量的勞動定額而加班工作的工資報酬。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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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加班費是勞動者十分關心的勞動問題之一。事實上,不少單位是不愿意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的,為此,他們也是費勁了腦汁,比如:拿過節費來抵償員工的加班費等。這種情況下的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時,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因此,《勞動法》才規定了數倍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標準。那么哪些情況應支付加班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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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可見,加班是指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日進行工作,一般以天數作為計算單位。那么加班工資是另付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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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內圣誕節沒有加班一說,因為不會放假,但是國外在圣誕節這天卻會放假,所以如果要求加班就會支付一定的加班費用。那么圣誕節加班工資怎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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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口頭承諾的工資和發的工資不符合怎么處理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你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也可以依法要求不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之所以法律法規這么重視勞動報酬條款是因為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是未來處理糾紛的有力證據。如果勞資雙方對于勞動報酬有書面的約定必然對弄清事實有很大幫助。以前的用人單位大多采取固定工資或硬性計件工資的做法。但是實踐中確實有少數員工出工不出力只看中旱澇保收的死工資。這種做法遲早會穿幫的而最大的穿幫處就在簽署的勞動合同上。當然也有少數不良的公司故意在勞動合同上把工資寫得很少。這種做法是需要譴責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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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后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此外,對于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那么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如何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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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加班工資,你應提供雙休日確有加班事實的證據。公司保管的考勤卡顯然能記載你雙休日上下班的情況,你可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記錄以證實你加班的事實,若公司拒絕提供,應由其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關于加班費的舉證,員工主張加班應提供存在加班事實的基本證據,員工提供出公司存在加班事實的基本證據比如考勤記錄、帶工作天數的工資條、工作時間統計表、可以證明工作時間的錄音等。另外還要證明加班費基數的證據,比如工資打卡記錄、工資條、工資郵件等各種工資憑證。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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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文章簡介:一、關于最低工資標準二、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保險嗎三、最低工資標準測算方法四、2016最低工資標準各地規定匯總五、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怎么維權?據此,最低工資標準里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后,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同樣,加班費的最低數也將跟著最低工資標準而水漲船高。那么最低工資標準各地匯總及維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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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中“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的論述,強調了領導者的自身行為對團隊影響力的重要性。 “其身正”的本質,是要求領導者將自身視為企業最重要的“管理工具”——通過持續的行為校準,構建“信任-認同-追隨”的影響力鏈條。在VUCA(多變、不確定、復雜、模糊)時代,這種基于價值觀的領導力,比傳統威權管理模式更能適應柔性組織和知識型員工的需求。正如管理學家彼得•德魯克所言:“領導者的首要任務是定義并活出組織的價值觀。”
??【結婚不是人生盲盒 | 被欺騙的婚姻,你有權一鍵“撤回”?】 ? “我以為嫁給了愛情,結果卻是騙局” 被逼領證、婚前隱瞞艾滋、偽裝富豪身份…… 當婚姻從一開始就是謊言,《民法典》第1053條告訴你: “別認栽!這種婚姻可以一鍵撤銷!” ?? 什么情況可以撤銷婚姻? ① 被脅迫結婚(家暴威脅/非法拘禁等) → 自救期限:領證1年內 → 取證關鍵:報警記錄/傷痕照片/證人證言 ② 婚前隱瞞重大疾病(艾滋病/精神分裂/遺傳性殘疾等) → 舉證要點:婚前體檢報告/就診時間證明 → 時效警告:發現真相1年內必須起訴! ?? 劃重點!撤銷婚姻 ≠ 離婚 ? 法律層面“未婚”:撤銷后婚姻自始無效,戶口本仍顯示“未婚” ? 財產保護更強:過錯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財產(彩禮需返還) ? 無冷靜期:直接起訴,最快30天拿判決 ??清醒避坑指南 ? 出軌/家暴不能撤銷婚姻!(但可起訴離婚索賠) ? 戀愛隱瞞婚史不算撤銷理由!(屬于道德問題) ? 超過1年時效只能走離婚程序! ?? 結尾: 愛情或許會眼瞎,但法律永遠不閉眼 錯的婚姻不是污點,死守錯誤才是災難 愿你永遠保留“撤回鍵”的勇氣 (附:全國婦女維權熱線 :12338 ?? 建議收藏??)
央企國企的工程項目不能干了,單價太低,結算費勁,墊資施工不回款,很多朋友都跟我說呀,像鐘某建、中某局這種項目被拖欠工程款,只能吃啞巴虧。我說錯,我們最近處理的七八家央企的官司,他們怕的就是查封保全賬戶,一封員工的工資都開不出來,執行階段法定代表人被限高,到時候呢,他們就會主動來找你談了,不要再聽他們一遍一遍的忽悠了,拖你個一年半載,抓緊訴訟,老規矩,你的工程款問題評論區留言。
北京的姐妹們注意了,有一個坑千萬不能踩,如果一個男的告訴你他已經買房了,而且呢,在朝陽買的房子,按說呢,這應該是優質男吧,特別適合結婚。不過注意了,如果這個男的再告訴你,他的房子是貸款買的,自己啊已經付了首付,結婚后呢,兩個人一起奮斗,一起還款,這個時候呢,就需要警惕了。首先這種婚前買的房子,男方已經付了首付,房子呢也登記在了男方的名下,其實呀,不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哪怕婚后你也還月供,月供呢也還完了,這個房子呢,和你呢也沒什么關系,這是人家男方的個人財產,萬一你們倆離婚了,你只能要求把你的月供和房子漲價的增值部分分一下,但絕對是分不了這個房子的。第2點呢,如果你們倆結婚了,你老公婚前。
兩位買房子,錢花完了,說不定還欠了一屁股債,他的錢呢,每個月只夠還月供,家里的日常開支用的都是你的錢,而且呀,這個時候你的老公還不愿意在房子上加上你的名字,這就相當于你用自己的錢一邊養家,一邊呢幫她還房貸,這就是你為一場失敗的婚姻買單。最后還有一種男人更有心機,房子的首付是自己掏的,后面每個月的月供是他父母來還,不過你可別以為人家是在啃老,實際上呀,人家在算計你呢,父母掏月供,自己每個月呢又給父母打贍養費,這中間就沒你什么事兒了,后面的離婚了,對于這個房子,你一點兒權利都沒有,是不是妥妥的坑妻啊?不過呢,這個難題呢,也不是沒有辦法,其實也很簡單,兩個辦法,1呢,讓男方在房子上加上你的名字最好。
是按份共有二呢,找個律師給自己設計一份婚內財產協議,如果覺得你老公有上面的行為,提前做好預防,用婚內財產協議來保護自己。當然我們作為律師也不希望大家帶著算計去過日子,遇到這樣的情況,保護自己還是有必要的。如果你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可以私信我們,我們來一起幫你。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