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各地匯總及維權

導讀:
文章簡介:一、關于最低工資標準二、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保險嗎三、最低工資標準測算方法四、2016最低工資標準各地規定匯總五、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怎么維權?據此,最低工資標準里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后,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同樣,加班費的最低數也將跟著最低工資標準而水漲船高。那么最低工資標準各地匯總及維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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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簡介:
一、關于最低工資標準
二、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保險嗎
三、最低工資標準測算方法
四、2016最低工資標準各地規定匯總
五、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怎么維權?
一、關于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的概念包含以下三個涵義:
1、獲得最低工資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
2、最低工資標準是由政府通過立法確定的;
3、只要勞動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時間的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于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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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保險嗎
最低工資標準數額里到底包含社保費嗎?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明確指出,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準里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的。
因此,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后,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時,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
以江蘇省為例: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后,將影響一群按最底線標準計算收入的職工,比如長期休病假的。按照《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下月起,以一類區為例,病假工資至少為1304元。
最低工資漲,失業金上限也漲
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以目前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和低保標準算下來,南京市區失業金發放標準最高為1480元,最低為858元。調整后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最高能拿到1630元。
同樣,加班費的最低數也將跟著最低工資標準而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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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低工資標準測算方法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應考慮的因素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為:
M=f(C、S、A、U、E、a)
M最低工資標準;
C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用;
S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A職工平均工資;
U失業率;
E經濟發展水平;
a調整因素。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用方法
1.比重法即根據城鎮居民家計調查資料,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統計出貧困戶的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再加上一個調整數。
2.恩格爾系數法即根據國家營養學會提供的年度標準食物譜及標準食物攝取量,結合標準食物的市場價格,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系數,得出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再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再加上一個調整數。
以上方法計算出月最低工資標準后,再考慮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社會救濟金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就業狀況、經濟發展水平等進行必要的修正。
舉例:某地區最低收入組人均每月生活費支出為210元,每一就業者贍養系數為1.87,最低食物費用為127元,恩格爾系數為0.604,平均工資為900元。
1.按比重法計算得出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
月最低工資標準=210×1.87+a=393+a(元)(1)
2.按恩格爾系數法計算得出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
月最低工資標準=127&pide;0.604×1.87+a=393+a(元)(2)
公式(1)與(2)中a的調整因素主要考慮當地個人繳納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另,按照國際上一般月最低工資標準相當于月平均工資的40—60%,則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范圍應在360元—540元之間。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pide;20.92&pide;8)×(1+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系數)
浮動系數的確定主要考慮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各地可參照以上測算辦法,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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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6最低工資標準各地規定匯總
上海
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020元增至21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8元增至19元,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平均線為9%。這是上海第23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上海市人社部門在解釋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時指出,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這些應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等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
上海還從4月1日起將2016醫保年度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從39萬元提高到42萬元,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上海同期還調整了失業保險、就業補助、工傷保險標準等。
海南
3月1日,海南省政府印發了《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將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提高160元。調整后,海口市、三亞市、洋浦三地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270元提高到1430元,提高了12.6%。
海南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是2015年1月1日起正式調整,其中一類地區??凇⑷齺啞⒀笃值?,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1.2元。二類地區瓊海、儋州等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0.3元。三類地區三沙、文昌、萬寧、東方、定安、屯昌、澄邁、臨高、樂東、瓊中、保亭、陵水、白沙、昌江、五指山市等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9.9元。
此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根據《海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結合我省經濟發展情況、職工平均工資、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就業狀況,為解決因物價上漲等因素帶來的突出民生問題。省政府決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將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提高160元。具體標準調整為:??谑?、三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4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2.6元;儋州市、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13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1.7元;三沙、文昌、萬寧、東方、定安、屯昌、澄邁、臨高、樂東、瓊中、保亭、陵水、白沙、昌江、五指山市月最低工資標準12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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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支付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怎么維權?
若公司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三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于本條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