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廠工資和之前說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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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現在這個社會上,很多的公司都會拖欠工人的工資,這種現象也是很常見的了,尤其是在建筑公司和技師方面,這種現象最為明顯了。出現這種情況主要還是因為老板們拖欠了工人的工資造成的。那么我們在碰到這些問題,應該怎么去處理呢?既然暴力行為這條路走不同,那么我們完全可以對這些老板提出上訴,由法院去處理這些事情,要不然的話,他們真的有可能什么都不會給你的,這樣的情況也是很明顯的,雖然說在這種情況下,把老板送上法院是很極端的辦法,在這之前,我們完全可以去找老板進行談判,要是能談判好的話,那也就沒有什么事情了,如果談判失敗的話,那就是這家公司的責任了。那么公司不給發放工資,我們該怎么去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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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公司由于經營不善、市場競爭激烈等的原因,造成公司經營出現困難,往往會導致入不敷出,如果不能償還債務的,公司可以申請破產,那么申請破產之后的公司怎么處理與其他企業之前的債務。而得到消息的債權人則需要積極主張自己的債權,企業則根據債權人的主張清償債權。破產企業沒有財產償還的,債務消滅。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那么申請破產之后的公司怎么處理與其他企業之前的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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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經濟補償月工資怎么算1.經濟補償金中的月平均工資是按照一年度的平均工資進行計算,不過工資是稅前的,就是在扣掉社會保險公積金和個稅之前的工資。二.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有什么區別1、經濟賠償金則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員工因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支付的賠償。與經濟補償金不同,經濟賠償金具有懲罰性,是一種懲罰性賠償。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按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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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怎么討要農民工工資在討要工資時,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項:1)收集證據:在與雇主溝通之前,收集和保存與工資拖欠相關的證據,如工資單、勞動合同、加班記錄等,四、怎么討要農民工工資,怎么討要農民工工資最有效-注意事項在討要工資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保留證據:在維權的過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記錄、工作證等,4)尋求專業幫助:如果與雇主的溝通未能解決問題,您可以咨詢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勞動局或就業法律專家,尋求專業的幫助和建議。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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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我們將部分行業或者崗位實行的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概括為基本工資的話,那么我們可以將應發工資列一個公式:應發工資=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勞動者因個人原因缺勤或礦工造成的工資或者獎金減少的部分,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里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需要明確的是,實發工資并不等于應發工資,因為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的規定,單位可以代扣、代繳法律規定中規定的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以及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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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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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險公司賠償誤工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需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那么保險公司誤工費工資證明需要用什么章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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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拿工資意味著員工和單位是雇傭關系,受到《勞動法》保護,公司會交社保,也也會提供一系列企業內部的福利,如培訓、升職、帶薪休假,從企業的角度看,支付勞務費和支付工資代扣一樣的個稅,差別在于,公司需要為拿工資的員工交社保,拿工資還是拿勞務費,對單位還是個人都是有利有弊,如果企業是個互聯公司、高科技公司,有雇傭關系限制下的正式員工,可以投資培養不斷提高能力來使公司受益,并且本企業的技術及商業機密安全得到保障,而個人可以同時服務幾家相類似的行業,這很危險,公司對合作關系的考慮單位除了會考慮社保是否節約之外,還會考慮以下幾點:一、在節約成本之前,企業更大的目標是戰略目標,拿勞務費基本沒有什么保障:沒有帶薪年假,沒有體檢和公費旅游,更沒有單位培訓和職級晉升,并且社保需要自己交這一點就增加了成本。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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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次春節假期確實是因為肺炎疫情的特殊時期而延長的,屬于休息日,公司沒有特殊原因,在2月3日之前不允許提前復工,所以,春節假期延長期間應該正常發放員工工資,不能扣除。因為,春節假期延長,所以,即使員工是患者假期也要正常發工資,超過假期的時間未及時返崗,可以根據當地工資支付條例支付員工病假工資,例如北京市規定,醫療期員工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資80%的病假工資。如果員工延期復工時間比較長,用人單位可以跟員工協商一致,簽訂延期復工協議,在第一個月正常發放工資,從次月開始發放不低于當地政策規定的標準工資。那么2020春節假期延長工資怎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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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盡管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自動離職后,只要之前有在用人單位上過班,用人單位就應該按照勞動者實際出勤天數及時支付相應工資。無論勞動者什么原因離開,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其工資,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扣押不給。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那么沒有合同自離不給工資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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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領導卻說,申請仲裁的時效只有60天,我索要的工資早已超過仲裁時效了。我國法律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你的工資和獎金雖然是于去年10月開始無法領取的,但由于企業向李某等人出具了工資欠條,并承諾在今年3月還清,因此,在今年3月之前,你并不知道自己領取工資的權利受到侵害。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應該指你向企業要求兌現“工資欠條”但遭到拒絕之日,從這一天起的60日內,你都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和獎金。那么單位出具工資欠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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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這種情況下,電話投訴是一個快速和有效的解決工具,可以幫助我們迅速解決這個問題.工作不給發工資的情況有很多種可能,# 工作不給發工資電話投訴的重要性發現自己工作沒有得到應得的工資是非常沮喪的經歷,# 如何進行工作不給發工資的電話投訴電話投訴是一種方便快捷的解決方式,以下是詳細的步驟:## 1. 準備好相關材料在進行電話投訴之前,我們需要做好充分的準備,下面將詳細介紹如何通過電話投訴解決工作不給發工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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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工資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個人工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個人工資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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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薪找哪個部門處理 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5、工地工資拖欠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仲裁處理,還可以提交有關證據來向法院提出訴訟處理,具體情況可以依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后果來進行處理,工地工資拖欠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仲裁處理,還可以提交有關證據來向法院提出訴訟處理,具體情況可以依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后果來進行處理。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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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中指出:“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因此計算經濟補償金中的“一個月工資”是一個“平均數”的概念。在實際的勞動關系中,勞動者個人的收入可能會因為出勤率、績效考核等很多因素影響到實際的收入水平,因此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考慮的是一個平均水平。”此外,這里的月工資應當是指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之前的“應發數”。工資也包括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等等。那么勞動補償金工資計算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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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
住院期間還未委托就得到了專業律師的全程指導,不錯過每個細節,更有利于日后的賠償。元甲律師本著利他之心、服務為本的宗旨,全面細節維權,該案有望突破之前301天誤工期的記錄。早一日委托更是早一日受益!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老公不給老婆錢花違法嗎?老公的工資應該上交嗎?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