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可以轉讓職務發明專利嗎?



不可以。職務發明的專利權屬于單位,單位可以進行專利轉讓,個人不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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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職務發明的專利權屬于單位,單位可以進行專利轉讓,個人不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權轉讓后債務人仍向原債權人履行法律分析:債權轉讓后,原債務人仍向原債權人清償的,對債權受讓人而言,不發生清償的法律效力,受讓人仍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法律主觀:債權轉移原債權人可否追討 債權轉讓 后,債權就由受讓人取得,原債權人不再是債權人,所以原債權人不能向債務人追討債權,債權轉讓不免除原債權人責任法律分析:債權轉讓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沒有無效、可撤銷情形,則原債權人不再承擔債務責任,不行的,債權轉讓后應該通知債務人,通知后債務人扔向原債權人履行義務,不能免除其債務。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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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審判實踐中,不良金融資產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主要涉及以下幾種類型:1.債權轉讓時評估不真實,即在不良金融債權處置的評估過程中,漏估、低估債務人的資產,對債務人償債能力低值評估的情形,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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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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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對債務人而言,債權轉讓生效的時間點以通知為準,未經通知債務人,債權受讓人無權請求債務人履行義務。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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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從合法性的角度出發,債權轉讓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并得到原債務人的同意或者根據合同條款允許無需同意。否則,即使雙方達成債權轉讓協議,也可能因違反法律或合同約定而無效。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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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實踐中,股權轉讓糾紛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對外轉讓,因為《公司法》對其作出了較多的限制性規定,如轉讓時需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等,造成實踐中關于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優先購買權等引發的糾紛不斷增多,此外,《公司法》還規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應收購股東的股權,這類糾紛也有不斷增多的趨勢,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將股權轉讓糾紛列為第三級案由,股權轉讓糾紛是指股東之間、股東與非股東之間進行股權轉讓而發生的糾紛,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即股份轉讓糾紛)兩種情況。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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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于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第三類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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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具體到股權轉讓糾紛,股權轉讓這一義務屬于反映此類合同本質特征的義務,則以履行股權轉讓義務一方所在地或轉讓股權的行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關于合同糾紛的規則確認股權轉讓糾紛地域管轄的基礎上,仍需根據訴爭議標的的種類進而確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權轉讓糾紛應依據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來確定管轄法院,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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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股權轉讓糾紛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糾紛的總稱。股權轉讓糾紛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不同的類型應該以不同的方式處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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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建設工程領域,債權轉讓是一項常見的法律行為,它直接關系到項目資金的流動性和風險的分配。然而,由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債權轉讓過程中存在諸多需注意的法律問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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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未就其股權轉讓事項征求其他股東意見,或者以欺詐、惡意串通等手段,損害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主張按照同等條件購買該轉讓股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但其他股東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同等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沒有主張,或者自股權變更登記之日起超過一年的除外,同等條件&rdquo,3、其他侵害情形比如:(1)第三人委托公司股東代持股份,隱名收購其他股東股權(2)通過控股目標公司股東的母公司,間接收購目標公司股權(二)受侵害股東提起股權轉讓糾紛常見法律問題1、訴訟時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同等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自股權變更登記之日起超過一年。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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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與其溝通及查看初步材料的基礎上,律師有了重大發現:2021年12月31日,原告王某與被告劉先生簽署門店轉讓協議,第二項對轉讓范圍進行約定&ldquo,協議糾紛案件怎么處理案情簡介第一次收到法院傳票,劉先生在法律知識欠缺的情況下與王某和解,本以為店鋪轉讓的事情圓滿解決,可以安安穩穩地做生意了,沒想到店鋪的出讓人王某再次將劉先生推到了被告席,轉讓范圍:甲方將經營場所的所有裝修、裝飾、設備以及電器用品、酒水包括進貨渠道一并轉讓給乙方(詳細物品名稱見雙方簽訂認可的清單)甲方只帶走私人物品&rdquo。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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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天用律師接受被告劉先生的委托后,詳細地分析了案件情況,由于原告的訴請與當事人劉先生講述的事實有很大出入,所以首要任務是將我方證據予以整理完善,以利于揭開事實真相,維護當事人權益,在庭審中,天用律師向對方專業發問,在回答了幾個問題后,原告憤然離場,被書記員攔下,2022年9月,劉先生收到法院傳票,公司的顯名股東張某作為原告,將劉先生及另一名股東同列為被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劉先生及另一名股東兩人支付原告張某股權轉讓金600萬元。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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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轉讓合同中主要包括哪些條款一、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二、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三、轉讓方的告知義務四、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五、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六、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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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協議無效的情況是:轉讓的債權屬于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屬于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屬于根據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債權人轉讓債權沒有通知債務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第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于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二、合同的轉讓分為哪幾類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一方將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象,也就是說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人,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現象。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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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客戶與被告簽訂電影《唐人街探案3》收益權轉讓協議,多方談判成功簽署和解協議后被告拒絕履行和解協議,后期通過支付令方式處理,客戶春節前成功收回投資款?????? 這類型糾紛實踐中騙局特別多,擦亮眼睛??????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