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資金的認定有幾種形式



1、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后又轉出;2、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3、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4、利用關聯(lián)交易將出資轉出;5、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零一條 公司違反本法規(guī)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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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后又轉出;2、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3、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4、利用關聯(lián)交易將出資轉出;5、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零一條 公司違反本法規(guī)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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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母子公司之間沒有其他貿易或者其他的基礎法律關系,這種賬戶間的資金劃撥基本上也只能認定為是一種企業(yè)民間借貸形式。P2P一直挑戰(zhàn)著幾個基本方面的法律底線:證券化的注冊要求會不會被P2P的拆分債權悄然繞過,宜信式的資金和債權都經手平臺是控制了風險還是集聚了風險,P2P下的貸款能不能獲得有效的擔保形式而不是簡單地讓平臺作無效的物權代理,P2P平臺與銀行的合作是有助于平臺的風險控制還是會向銀行轉移風險?這種方式與不得以P2P平臺做信用中介的監(jiān)管取向剛好相悖,值得研究者作監(jiān)管的比較研究。那么民間自主借款都有哪些特殊形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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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現(xiàn)實社會中大家都知道對于違法犯罪的行為是萬萬不能去做的,否則的話就需要接受法律的懲罰。比如說洗錢就是屬于違法的,面對這樣的情況下,那么洗錢犯罪資金能否認定為犯罪工具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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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母子公司之間沒有其他貿易或者其他的基礎法律關系,這種賬戶間的資金劃撥基本上也只能認定為是一種企業(yè)民間借貸形式。它算是個人民間借貸的“高大上”升級版。那么民間借貸的特別形式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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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二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用于本單位生產、經營,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guī)定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未超過36%,這種年利率的約定是有效的,但是超過年利率24%部分不受法律強制力保護,當事人之間可以自愿決定償還與否。那么法人在內部以借款形式籌集資金是借款合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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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無償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民法典中如何認定以離婚形式逃避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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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轉包的表現(xiàn)形式有哪些,怎么認定的?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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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挪用資金罪商業(yè)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那么違法運用資金罪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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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轉包的表現(xiàn)形式有哪些,怎么認定建設工程轉包?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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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承包合同中約定由項偉通過資金購買車輛客運會司負責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行駛證。在協(xié)商賠償問題時皮東與客運線路承包人項偉無法達成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某客運公司與項偉成立的承包關系違反法律規(guī)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根據(jù)我國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此公路經營權不屬該公司所有公司經有關運輸管理部門批準有營運的權利但這種權利不能轉讓因此公司以轉讓線路經營權向項偉收取承包費的做法違反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認定無效。項偉經營的客運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傷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那么擅自轉讓客運線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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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認定債務人怠于形式債權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其到期債務又不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權致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未能實現(xiàn)。這表明法律上確認債務人只有以訴訟或仲裁的方式向次債務人主張權利才不構成怠于行使。其次債務人已陷入遲延。履行期是否屆滿應依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關于履行期限的約定來確定。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這是構成代位權的實質性條件。當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有無故意、過失或其他原因對代位權的行使并不產生影響。那么如何認定債務人怠于形式債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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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信托公司將股份公司和投資公司告上法庭,投資公司認為借貸雙方改變借款用途,故對其中800萬免除擔保責任。法院審理認為,信托公司代替股份公司支付800萬傭金屬與流動資金貸款范圍,故沒有改變借款用途,投資公司對該800萬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鑒于擔保合同并未明確擔保責任形式,故,投資公司應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根據(jù)擔保法規(guī)定,借款合同雙方變更借款合同內容須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否則免除擔保責任。那么變更貸款用途的認定:借款合同擔保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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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委托貸款委托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商業(yè)銀行根據(jù)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fā)放、監(jiān)督使用并協(xié)助收回的貸款。雖然商業(yè)銀行將會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會增加交易成本,但由于企業(yè)有權決定借款人和利率,所以對企業(yè)來說擁有較大的利潤空間,在企業(yè)間借貸受到限制的情況下,不失為一種理想的選擇。此種方式在適用時要注意不要違反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一旦違反上述規(guī)定,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為非法集資或非法向公眾發(fā)放貸款,情節(jié)嚴重的,有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通過形式上的買賣合同,實現(xiàn)企業(yè)之間借貸的目的。那么企業(yè)資金拆借的形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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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可以看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進行經濟控制也是家庭暴力其中一種表現(xiàn),二、家暴如何認定?對于家庭暴力行為的認定,應從主觀過錯、傷害行為、傷害后果的程度等方面進行綜合判斷。即施暴方實施暴力行為在主觀上具有明確的目的性和故意性,過失的情形應予以排除。那么家庭暴力怎么認定,有哪些表現(xiàn)形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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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認定方出軌的證據(jù)形式當事人自認的曾經發(fā)生過出軌過錯行為的保證書、悔過書、道歉信等書面證據(jù)直接證明夫妻方與其他異性發(fā)生不正當兩性關系的照片、視頻資料、開房記錄實名認證能夠查證屬實的電話記錄、QQ聊天記錄、短信記錄相關內容等。女性在損害事實發(fā)生時要及時留存證據(jù)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在立法上有的國家明文規(guī)定配偶方的死亡引起婚姻關系的終止。但個別國家規(guī)定自生存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關系始告消滅。這是鑒于人身關系的特殊性質所決定的。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則不得認定原夫妻關系自行恢復。那么法院認定方出軌的證據(jù)形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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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屬于任何形式的證據(jù)種類有哪些(一)刑事證據(jù)的種類證據(jù)種類,又稱證據(jù)資料或者證據(jù)來源,是指表現(xiàn)證據(jù)事實內容的各種外部形式,它反映了證據(jù)事實是以何種表現(xiàn)形式進入訴訟過程的。(二)《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是鑒定結論1、鑒定結論的概念鑒定結論是指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科學鑒定后所作出的結論。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屬于任何形式的證據(jù)種類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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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yè)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xiàn)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yè)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yè)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xié)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jù)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jié)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xiàn)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xié)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xié)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xié)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xié)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xié)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xié)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guī)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jù)。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發(fā)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法院 二審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tài),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
北京法院 二審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tài),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
北京法院二審民事案件近一年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tài),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