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中單位資金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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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如果犯罪單位中上述人員之外的參與實施單位犯罪的自然人拒不到案或到案后不如實交代罪行的,對其個人不予認定自首,但不影響對單位自首的認定。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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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所以一般單位在員工不想繼續干的時候,不同意工傷認定。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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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委托貸款委托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雖然商業銀行將會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會增加交易成本,但由于企業有權決定借款人和利率,所以對企業來說擁有較大的利潤空間,在企業間借貸受到限制的情況下,不失為一種理想的選擇。此種方式在適用時要注意不要違反上述禁止性規定,一旦違反上述規定,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為非法集資或非法向公眾發放貸款,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通過形式上的買賣合同,實現企業之間借貸的目的。那么企業資金拆借的形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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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那么行政單位工傷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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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遇到銀行卡被異地盜刷或者被歹徒挾持去提款時怎么辦?律師表示這種證據可以作為輔佐但很難認定為關鍵證據。銀行業內人士認為這種方法實施難度大,建議先聯系銀行客服掛失或進行自助掛失,以凍結卡類剩余資金。(二)被歹徒挾持去提款時,應該注意攝像頭的位置,盡量讓歹徒暴露于攝像頭之下,以留存對方的容貌信息,待確定自己人身安全后,再選擇報警。那么如買方貨款多匯給賣方單位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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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名為集資實為借貸的認定是怎樣的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名為集資實為借貸的認定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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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挪用資金罪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那么違法運用資金罪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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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為人挪用單位資金后主觀上轉化為不愿意、不打算歸還或者攜款潛逃的則該行為性質轉化為侵占應認定為職務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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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傷認定后單位賠償標準是怎樣的1、按傷殘等級支付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2、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那么工傷認定后單位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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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單位有名職工發生工傷,但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詢問一下還能否補辦?答:據天津市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依據《關于貫徹落實〈工傷認定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第3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出申請的,應當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延期申報工傷認定的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可適當延長申報時限。那么職工發生工傷單位應當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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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在認定高利轉貸行為時應當把握以下三個要點:(1)要審查出借人的資金來源。(2)從寬認定“高利”轉貸行為的標準,只要出借人通過轉貸行為牟利的,就可以認定為是“高利”轉貸行為。即只要轉貸利率高于銀行貸款利率即可認定為“高利”,至于高出多少沒有要求,只要具有牟利性質,其行為就應當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評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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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傷者職工領取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看用人單位是否配合勞動者,快則半個月,多則遙遠無期。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那么工傷認定書下來了單位不給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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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具體認定時“,應當注意從單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體性和利益歸屬的團體性兩點把握究竟是個人合同詐騙還是單位合同詐騙罪。在此情況下,代理人與單位構成單位共同合同詐騙罪,單位是教唆犯,代理人是實行犯。(三)單位合同詐騙罪責任人員之認定根據我國刑法第224條、第231條之規定,單位犯合同詐騙罪要追究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那么如何認定單位合同詐騙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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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單位犯罪是法定犯罪與傳統的自然人犯罪有顯著不同的特征。二是某一具體單位犯罪罪名的犯罪主體是法定的。單位只能作為刑法明確規定范圍內罪名的犯罪主體。否則勢必產生無法舉證說明各個犯罪單位所實施的具體危害行為或犯罪數額的司法認定上的困難。如果共同實行的危害行為僅達到個人犯罪的起刑點數額尚未達到單位犯罪的追訴標準的則只能追究個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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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效民間借貸合同都有哪些認定的方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只要具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那么無效民間借貸合同都有哪些認定的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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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對自己名下賬戶內明顯超出正常生活消費的大額資金轉出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和說明,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賬戶內資金為他人所有,可以認定為隱藏、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北京法院 二審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
北京法院 二審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