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間借貸中應該如何認定高利轉貸

導讀:
(二)在認定高利轉貸行為時應當把握以下三個要點:(1)要審查出借人的資金來源。(2)從寬認定“高利”轉貸行為的標準,只要出借人通過轉貸行為牟利的,就可以認定為是“高利”轉貸行為。即只要轉貸利率高于銀行貸款利率即可認定為“高利”,至于高出多少沒有要求,只要具有牟利性質,其行為就應當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評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民法典中民間借貸中應該如何認定高利轉貸
1、(一)所謂的高利轉貸是指從銀行套取貸款出來再轉貸給他人獲取利息差的行為。
(二)在認定高利轉貸行為時應當把握以下三個要點:
(1)要審查出借人的資金來源。借款人能夠舉證證明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出借人尚欠銀行貸款未還的,一般可以推定為出借人套取信貸資金,但出借人能夠舉反證予以推翻的除外。
(2)從寬認定“高利”轉貸行為的標準,只要出借人通過轉貸行為牟利的,就可以認定為是“高利”轉貸行為。即只要轉貸利率高于銀行貸款利率即可認定為“高利”,至于高出多少沒有要求,只要具有牟利性質,其行為就應當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評價。
(3)對于“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要件,不宜把握過苛。只要出借人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存在尚欠銀行貸款未還事實的,一般可以認為滿足了“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這一要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高利轉貸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民間借貸糾紛舉證證據有哪些
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