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轉讓客運線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認定

導讀:
在承包合同中約定由項偉通過資金購買車輛客運會司負責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行駛證。在協商賠償問題時皮東與客運線路承包人項偉無法達成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某客運公司與項偉成立的承包關系違反法律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此公路經營權不屬該公司所有公司經有關運輸管理部門批準有營運的權利但這種權利不能轉讓因此公司以轉讓線路經營權向項偉收取承包費的做法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應認定無效。項偉經營的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傷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那么擅自轉讓客運線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承包合同中約定由項偉通過資金購買車輛客運會司負責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行駛證。在協商賠償問題時皮東與客運線路承包人項偉無法達成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某客運公司與項偉成立的承包關系違反法律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此公路經營權不屬該公司所有公司經有關運輸管理部門批準有營運的權利但這種權利不能轉讓因此公司以轉讓線路經營權向項偉收取承包費的做法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應認定無效。項偉經營的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傷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關于擅自轉讓客運線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擅自轉讓客運線路
某客運公司將該公司經營的一條客運線路承包給項偉。在承包合同中約定由項偉通過資金購買車輛客運會司負責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行駛證。項偉取得該客運線路的經營權每年向客運公司上繳承包費。在營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均由項偉自行承擔責任。項偉取得經營權后投入運營。2005年8月某日車輛在運營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皮東受傷。在協商賠償問題時皮東與客運線路承包人項偉無法達成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起訴時皮東將項偉與某客運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兩者承擔連帶責任。
二、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認定
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下列民事行為無效(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某客運公司與項偉成立的承包關系違反法律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該合同名義上是經營承包但這完全是一種隱蔽的民事行為實質是轉讓路線經營權的行為這種行為與出借營業執照的性質是一樣的。客運公司未出資購買車輛對車輛實際不應擁有所有權雖然車輛登記為公司所有但這完全是為了借公司的名義經營的需要。項偉與公司訂立合同的真實意思是項偉以公司的名義經營客運路線為了這一真實意思而將車輛登記為公司所有車輛的登記行為實質是一種偽裝偽裝之下還有一個隱蔽行為這個隱蔽行為就是借公司的名義經營營運線路隱蔽行為是否有效應適用關于該行為的規定。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此公路經營權不屬該公司所有公司經有關運輸管理部門批準有營運的權利但這種權利不能轉讓因此公司以轉讓線路經營權向項偉收取承包費的做法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應認定無效。
客運線路的承包關系無效。雖然項偉全額出資購買了車輛但該車輛能否在規定的線路上進行客運業務需由運輸管理部門批準但項偉沒有向有關部門申請而是采用了借用公司運營證的做法這一行為也違反了有關法律的規定。項偉經營的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傷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客運公司違法轉讓客運線路經營權加大了客運線路運營的風險并從肇事車輛的運營中獲得利益即取得承包費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