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怎樣賠償

導讀:
交管部門出具的承擔事故責任的責任認定書,其效力在法庭上也是待定的,和其他證據并沒有什么本質區別,而且事故責任并非等同于賠償責任,只是在實踐中,法院一般會根據事故責任來確定賠償責任而已,所以就算在事故認定中并未劃分各方責任,也不影響受害人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益,法院會結合整個案件的證據和相關的事實進行審判,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在事故無法查清的情況下,法院是可以判定由機動車方承擔全部的民事責任的,因此小王可以客觀的事實和理由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那么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怎樣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管部門出具的承擔事故責任的責任認定書,其效力在法庭上也是待定的,和其他證據并沒有什么本質區別,而且事故責任并非等同于賠償責任,只是在實踐中,法院一般會根據事故責任來確定賠償責任而已,所以就算在事故認定中并未劃分各方責任,也不影響受害人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益,法院會結合整個案件的證據和相關的事實進行審判,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在事故無法查清的情況下,法院是可以判定由機動車方承擔全部的民事責任的,因此小王可以客觀的事實和理由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關于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怎樣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怎樣賠償
【案例簡介】
家住深圳的小王不久前發生交通事故,作為行人在出門買菜回家的路上與一輛私家小車發生碰撞,導致自己上下肢各有兩處粉碎性骨折,可由于當時行人少,也沒有監控設備,事后,交管部門做出了事故責任無法查清的事故證明,這無法查清該如何是好,難道說撞了就是白撞,小王準備向法院起訴私家車主,但覺得自己根本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對方需要承擔多少責任,說不定法院還會說是自己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尋找律師咨詢。
【處理焦點】
事故責任認定書中的責任劃分對賠償責任有什么影響,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認定各方事故責任時,賠償責任如何劃分,受害人如何索賠。
【處理結果】
交管部門出具的承擔事故責任的責任認定書,其效力在法庭上也是待定的,和其他證據并沒有什么本質區別,而且事故責任并非等同于賠償責任,只是在實踐中,法院一般會根據事故責任來確定賠償責任而已,所以就算在事故認定中并未劃分各方責任,也不影響受害人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益,法院會結合整個案件的證據和相關的事實進行審判,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在事故無法查清的情況下,法院是可以判定由機動車方承擔全部的民事責任的,因此小王可以客觀的事實和理由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相關規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公安廳關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難以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或是當事人的過錯的,若是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方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案例評析】
本案因為小王不理解交管部門事故證明結論的性質,所以擔心自己的索賠沒有法律依據,事實上,這種觀點是不對的,只要知道了法院是根據具體的事實情況來獨立審判,而交管部門的認定結論只是作為證據使用,甚至是可以被推翻的,那么他也不會那么擔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