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怎么處理賠償

導讀: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怎么處理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應該如何處理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處理的流程為與對方協商賠償,如果對賠償有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責任應該如何劃分
1、交通事故責任應該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進行劃分,如果屬于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的交通事故,該方當事人需要負全部的責任。
2、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可以做以下的事情,
1、如果對交警認定的責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
2、如果對責任認定無異議的則可以申請交警組織雙方來進行調解如果雙方調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調解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
3、在賠償的時候首先應該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進行全額賠償超過部分再由對方按事故責任比例進行賠償。
交通事故處理步驟,
一、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二、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三、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四、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五、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六、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如果沒有不服的,則按照責任認定結果去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