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出來了對方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導讀:
如果責任方拒絕賠償,可以憑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十五條 要約邀請以及相關損失費用單據材料在事發地法院起訴對方及其保險公司。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只要是經過交警處理,并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認定書,明確了事故責任比例,有責任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一方都必須履行責任范圍內的第三百六十五條 定義民事賠償義務。那么事故認定書出來了對方拖著不處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責任方拒絕賠償,可以憑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十五條 要約邀請以及相關損失費用單據材料在事發地法院起訴對方及其保險公司。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為交通事故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只要是經過交警處理,并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認定書,明確了事故責任比例,有責任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方都必須履行責任范圍內的第三百六十五條 定義民事賠償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