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婚前房屋所得的租金所得屬于夫婦共有財產嗎?

導讀:
在此基礎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屬于《婚姻法》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據此可知,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出租所得租金是歸他一方所有還是你們夫妻共有,需要看該租金是否屬于“投資取得的收益”,更確切地說,就是看出租算不算投資。出租,是一種經營活動,而且是以獲得收益為目的的經營活動。那么出租婚前房屋所得的租金所得屬于夫婦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此基礎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屬于《婚姻法》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據此可知,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出租所得租金是歸他一方所有還是你們夫妻共有,需要看該租金是否屬于“投資取得的收益”,更確切地說,就是看出租算不算投資。出租,是一種經營活動,而且是以獲得收益為目的的經營活動。關于出租婚前房屋所得的租金所得屬于夫婦共有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租婚前房屋所得的租金所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在此基礎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屬于《婚姻法》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據此可知,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出租所得租金是歸他一方所有還是你們夫妻共有,需要看該租金是否屬于“投資取得的收益”,更確切地說,就是看出租算不算投資。出租,是一種經營活動,而且是以獲得收益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因此,房屋出租是一種投資行為,所以租金所得都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獲得應有的那部分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