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否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
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否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關于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否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答:這筆租金屬于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應當進行分割。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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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后財產的規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根據上述規定,不論你丈夫用來出租的房屋是否屬于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出租取得的收益,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當然,如果你們夫妻在結婚前對婚后收益另有約定的除外。(地平線律師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