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婚后賣掉屬于共有財產嗎

導讀:
婚后賣掉房產,也是屬于登記者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兩人名下,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4、婚前財產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還貸或者出首付款者用個人婚前財產還貸的,離婚時該房屋賣掉后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進行分割。既得的經濟利益,屬于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毫無疑問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婚前房產婚后賣掉屬于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后賣掉房產,也是屬于登記者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兩人名下,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4、婚前財產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還貸或者出首付款者用個人婚前財產還貸的,離婚時該房屋賣掉后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進行分割。既得的經濟利益,屬于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毫無疑問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關于婚前房產婚后賣掉屬于共有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前房產婚后賣掉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前房產婚后賣掉,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分具體情況討論:
1、婚前房產結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額出資,并且登記在一方名下,那么該房產屬于登記者所有?;楹筚u掉房產,也是屬于登記者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兩人名下,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4、婚前財產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還貸或者出首付款者用個人婚前財產還貸的,離婚時該房屋賣掉后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進行分割。
二、婚后收益問題
婚姻法第17條第3項將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的知識產權的收益確定為共同財產。但對收益應如何理解,法律并沒有做出詳細的規定。就知識產權的收益性質而言,知識產權的收益應存在既得經濟利益與預期經濟利益之分。既得的經濟利益,屬于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毫無疑問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對于預期經濟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財產分割意見》第15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離婚時歸一方所有。顯然,該意見僅將已經實際取得的經濟利益歸屬與夫妻共同財產,而把預期經濟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財產外。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解釋(二)》第12條規定:婚姻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三、夫妻共同財產終止情形
1、因夫妻約定而終止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終止共同財產制而實行分別財產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財產制。
2、因離婚而終止
離婚致使婚姻關系消滅,也可導致夫妻共同財產制終止。離婚時,夫妻就共同財產進行協議或依法分割,從而使其成為各自的個人財產。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終止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當夫妻一方死亡時,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及繼承死者遺產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