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產證的還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嗎

導讀: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產證的還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嗎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男女雙方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購買房屋的,并且登記在購房人名下的,是屬于個人財產。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那么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產證的還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產證的還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嗎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男女雙方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購買房屋的,并且登記在購房人名下的,是屬于個人財產。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關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產證的還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產證的還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嗎
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男女雙方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購買房屋的,并且登記在購房人名下的,是屬于個人財產。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