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能否獲得勞動補償

導讀:
勞動者主動辭職能否獲得補償,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中明確規定,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所以, 只有在單位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況,勞動者提出辭職才能獲得補償, 且補償方式只有經濟補償金,就是通常所說的N,不存在N+1和2N的補償方式,除此之外,勞動者以其他理由主動辭職是不會獲得任何賠償的。那么辭職后能否獲得勞動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者主動辭職能否獲得補償,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中明確規定,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所以, 只有在單位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況,勞動者提出辭職才能獲得補償, 且補償方式只有經濟補償金,就是通常所說的N,不存在N+1和2N的補償方式,除此之外,勞動者以其他理由主動辭職是不會獲得任何賠償的。關于辭職后能否獲得勞動補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者主動辭職能否獲得補償,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中明確規定,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所以, 只有在單位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況,勞動者提出辭職才能獲得補償, 且補償方式只有經濟補償金,就是通常所說的N,不存在N+1和2N的補償方式,除此之外,勞動者以其他理由主動辭職是不會獲得任何賠償的。 不提供勞動保護,通常是指勞動者工作環境或崗位可能產生危害,而用人單位卻不給提供保護措施或者讓勞動者自費購買,比如說,高空作業不提供安全繩,噪音環境不提供耳塞,毒害氣體、粉塵環境不提供口罩及防毒設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