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有效

導讀:
合法的小產權房,指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并辦理了房屋產權證的村民自住房。上面案件中涉及的小產權房即屬于合法的小產權房。違法的小產權房,即非法占用集體用地或者閑置的國有土地,將農村集體用地使用權變相流轉或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性質,在沒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非法建設,并直接在市場上銷售的“三無”違法建筑。那么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法的小產權房,指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并辦理了房屋產權證的村民自住房。上面案件中涉及的小產權房即屬于合法的小產權房。違法的小產權房,即非法占用集體用地或者閑置的國有土地,將農村集體用地使用權變相流轉或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性質,在沒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非法建設,并直接在市場上銷售的“三無”違法建筑。關于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法的小產權房,指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并辦理了房屋產權證的村民自住房。上面案件中涉及的小產權房即屬于合法的小產權房。
1、這類小產權房,具備合法的產權證明,法律規定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同村村民)之間轉讓。
2、對于向外村村民以及城鎮居民出售的行為,盡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與非農業建設”、《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現行法規仍做出禁止性規定,但這些規定并不屬于效力性強制性規范,不能以此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違法的小產權房,即非法占用集體用地或者閑置的國有土地,將農村集體用地使用權變相流轉或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性質,在沒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非法建設,并直接在市場上銷售的“三無”違法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