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登記的程序如何辦理

導讀: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的記載后,由抵押人收執。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后,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產抵押需要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抵押的批準文件。那么房地產抵押登記的程序如何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的記載后,由抵押人收執。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后,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產抵押需要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抵押的批準文件。關于房地產抵押登記的程序如何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屋抵押登記的具體程序為:
(一)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以下文件: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材料;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和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 登記審核與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書面答復。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的記載后,由抵押人收執。并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后,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三) 登記的變更與注銷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需要提供: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房地產權利證書》;
3、身份證明;
4、經公證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產抵押需要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抵押的批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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