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履行中的“全面履行”原則

導讀:
《勞動合同法》第3條第2款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因為勞動關系是具有人身關系性質的社會關系,勞動合同是特定主體間的合同。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有一天,電工委托他的弟弟來頂替自己上班,自己回家處理一些事情,則電工違背了親自履行原則。全面履行,全面履行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必然要求,是誠實信用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中的具體體現。只有雙方當事人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義務,才能保證合同目的的充分實現。那么勞動合同履行中的“全面履行”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合同法》第3條第2款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因為勞動關系是具有人身關系性質的社會關系,勞動合同是特定主體間的合同。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有一天,電工委托他的弟弟來頂替自己上班,自己回家處理一些事情,則電工違背了親自履行原則。全面履行,全面履行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必然要求,是誠實信用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中的具體體現。只有雙方當事人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義務,才能保證合同目的的充分實現。關于勞動合同履行中的“全面履行”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后,勞動合同應當全面履行,任何的不當履行均會帶來相應的法律后果。
《勞動合同法》第3條第2款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切實履行,以實現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時的預期目的。所以“全面履行”包含三方面的內容:
(1)親自履行,勞動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則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親自履行勞動合同。因為勞動關系是具有人身關系性質的社會關系,勞動合同是特定主體間的合同。勞動者不應當將應由自己完成的工作交由第三方代辦,用人單位也不能將應由自己對勞動者承擔的義務轉嫁給其他第三方承擔。例:某公司與某電工簽定了一份勞動合同。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有一天,電工委托他的弟弟來頂替自己上班,自己回家處理一些事情,則電工違背了親自履行原則。
(2)全面履行,全面履行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必然要求,是誠實信用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中的具體體現。只有雙方當事人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義務,才能保證合同目的的充分實現。勞動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勞動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期限、地點,用約定的方式,按質、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擔的義務,勞動合同任何條款的不履行、不適當履行都屬違約,在沒有免責事由的情況下,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協作履行,協作履行的原則,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要發揚協作精神,相互理解和配合,相互協作履行,互相幫助,共同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共同實現合同規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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