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終止期限的合同是什么意思

導讀:
附期限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設定一定的期限,作為決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所謂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將來確定到來的期限作為合同的條款,并在該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發生或者終止的合同。那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是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附期限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設定一定的期限,作為決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所謂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將來確定到來的期限作為合同的條款,并在該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發生或者終止的合同。關于附終止期限的合同是什么意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釋義:本條是對附期限合同效力的規定。
1、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條件與期限盡管都是行為的附款,但兩者還是有明顯的區別,作為條件的附款必須是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如果不屬于將來或該事實是確定要發生的,則不能成為條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將來確定的事實的到來為客觀的,如果不屬于將來或不是確實的事實,則不能成為期限附款。
2、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附期限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設定一定的期限,作為決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當事人以將來客觀確定到來之事實。
法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
釋義:本條是對附期限合同效力的規定。根據本條的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謂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將來確定到來的期限作為合同的條款,并在該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發生或者終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將來確定到來的某個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6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