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屆滿需要發終止嗎

導讀:
合同在簽訂時,當事人一般有約定合同尾期限的,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合同的權處和義務就會終止,當事人不再需要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那么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要不要發終止通知?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合同履行期限屆滿需要發終止嗎
合同如果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合同就會自動終止,當事人不需要要合同終止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五百五十七條【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二、合同終止后怎么處理
從定義上來說,合同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關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但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是否就意味著我們可以什么都不管不做了,不是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也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終止,為了防一方當事人因不知道對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權而仍為履行的行為,從而遭受損害,當事人根據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
合同終止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1、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消滅;
2、合同雙方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系;
3、原合同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