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買賣合同合法嗎

導讀: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根據民訴法的規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一般明確,但合同履行地在現實中頗多爭執。那么使用權買賣合同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根據民訴法的規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一般明確,但合同履行地在現實中頗多爭執。關于使用權買賣合同合法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有的合同中對于違約條款只約定因一方違約由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而無具體違約事項和違約金數額,結果相當于未有約定。
違約責任的約定雖然不能窮盡所有事項,但應該將常見的容易發生的情形進行約定,如交貨時間、質量、數量,貨款的支付期限,等等,并應該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這樣在糾紛發生后既可以更好地認定是否存在違約,也可以避免對損失難以舉證的困難。
有的合同約定發生糾紛由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或約定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這樣的約定等于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根據民訴法的規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一般明確,但合同履行地在現實中頗多爭執。92年的民訴法意見19條對合同履行地進行了解釋,但被96年的法發28號司法解釋予以否定,98年的法釋3號又對前面的司法解釋進行了解釋。最終的意見是以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來確定管轄的法院為主要原則,這是遵從了民訴法關于協議管轄的規定。但是,又有例外,對于雖有履行地的約定但未實際履行合同,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的管轄。
因此,約定合同履行地對于確定管轄的法院尤為重要,同時約定履行地而不直接選擇管轄的法院,對于當事人來說也更能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