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合同的效力

導讀:
綜上,當事人在擬定無效協議的時候,除了應符合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還應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隨意對合同無效的情形進行約定,也不能違背公序良俗。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那么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合同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綜上,當事人在擬定無效協議的時候,除了應符合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還應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隨意對合同無效的情形進行約定,也不能違背公序良俗。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關于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合同的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其實合同有效與否,法律已經有明確的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特別在合同中明確,一般情況只要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合同。
合同的無效,也不需要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因為我國法律已經對合同無效的情況進行了設定,不需要當事人去引據。當然,基于我國合同法當事人自愿平等、真實意思表示這一原則,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上,當事人之間是可以約定一些合同無效的相關內容條款的,這些合同無效的條款只要基于以上原則,則受法律保護,是具有合同效力的。
綜上,當事人在擬定無效協議的時候,除了應符合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還應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隨意對合同無效的情形進行約定,也不能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
【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根據(合同法)第47條、第48條、第51條的規定,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類: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必須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3)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立法者的價值取向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不同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階段,適時的對價值體系做出調整是必要的。由于立法的變化、新法的實施及舊法的廢止,導致成立的合同因適用新舊法,效力認定上出現不同結果。如:成立的合同依據成立時的法律為有效合同,而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依據新實施的法律為無效合同等。
影響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實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發生變化也會帶來合同效力的變化。如:在可撤銷合同中,在訴訟進行中,對方對欺詐事項進行補救,消除欺詐因素,即賴以撤銷合同的因素不復存在。這些因素往往是合同外部事實,諸如追認行為、事后取得處分權事實、簽訂合同后取得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等。
即在合同存續期間,同時存在法律因素及影響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實的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