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同約定違約金是否可行

導讀:
持肯定意見的認為,法律并未明確禁止在借貸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那么就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疇,應當承認其法律效力。綜上可見,民間借貸是否可以約定違約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均沒有明確規(guī)定。就民間借貸合同來說,當事人就逾期還款約定違約金,相當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遲延履行違約金,帶有一定懲罰性質,是對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起到督促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的作用。實踐中,多數法院也對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效力予以承認。因此,在民間借貸合同中,應當允許當事人就逾期還款約定違約金,作為承擔責任的一種方式。那么民間借貸合同約定違約金是否可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持肯定意見的認為,法律并未明確禁止在借貸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那么就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疇,應當承認其法律效力。綜上可見,民間借貸是否可以約定違約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均沒有明確規(guī)定。就民間借貸合同來說,當事人就逾期還款約定違約金,相當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遲延履行違約金,帶有一定懲罰性質,是對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起到督促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的作用。實踐中,多數法院也對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效力予以承認。因此,在民間借貸合同中,應當允許當事人就逾期還款約定違約金,作為承擔責任的一種方式。關于民間借貸合同約定違約金是否可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間借貸合同約定違約金可行嗎
對于雙方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法院在審理中是否應當認定其效力,存在兩種相反的觀點。
持肯定意見的認為,法律并未明確禁止在借貸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那么就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疇,應當承認其法律效力。
持否定意見的則認為,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的規(guī)定限定了借貸合同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僅為支付逾期利息,而且借貸合同的標的物為貨幣本身,因此,出借人的損失只能是利息損失。
綜上可見,民間借貸是否可以約定違約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均沒有明確規(guī)定。
二、違約金的效力如何認定
要確定民間借貸違約金的效力,必須要對違約金的性質即違約金是補償性還是懲罰性,進行分析。我國法律對違約金性質的界定體現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該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該規(guī)定體現了違約金數額和實際損失相匹配的理念,體現了違約金的補償性特征。同時,該條第三款規(guī)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當事人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這體現了違約金具有一定的懲罰性質。由此可見,我國合同法對違約金的性質規(guī)定是以補償性為主,以懲罰性為輔。
我國立法對違約金雙重屬性的折中認可,決定了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條款的合法性,并且允許當事人約定懲罰性的違約金。
就民間借貸合同來說,當事人就逾期還款約定違約金,相當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遲延履行違約金,帶有一定懲罰性質,是對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起到督促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的作用。至于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筆者認為該規(guī)定顯示了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但并未排斥違約金等其他形式的責任承擔方式,違約金和逾期利息兩種方式并不沖突。實踐中,多數法院也對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效力予以承認。因此,在民間借貸合同中,應當允許當事人就逾期還款約定違約金,作為承擔責任的一種方式。
三、民間借貸糾紛怎么解決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yè)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在司法實踐中,處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一般遵循下列幾個原則:
1、處理原則。《合同法》第211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
2、無息推定原則。即對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推定確認借款人不必向貸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3、合理利率原則。合同法第211條規(guī)定的自然人之間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是對原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公民之間借款問題司法解釋在立法上的確認。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就明確規(guī)定: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