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代理陳某訴李某欠款41萬元糾紛案成功案例

導讀:
本案撰寫人為本博主孫旭權律師,涉及的案例均依據(jù)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解書,不會侵犯當事人的隱私,請讀者請勿對號入座。2011年2月,孫旭權律師接受本案原告陳某的委托,就原告訴被告杭李某欠款糾紛一案于2011年2月23日訴至杭州市下城區(qū)人民法院。那么成功代理陳某訴李某欠款41萬元糾紛案成功案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案撰寫人為本博主孫旭權律師,涉及的案例均依據(jù)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解書,不會侵犯當事人的隱私,請讀者請勿對號入座。2011年2月,孫旭權律師接受本案原告陳某的委托,就原告訴被告杭李某欠款糾紛一案于2011年2月23日訴至杭州市下城區(qū)人民法院。關于成功代理陳某訴李某欠款41萬元糾紛案成功案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案撰寫人為本博主孫旭權律師,涉及的案例均依據(jù)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解書,不會侵犯當事人的隱私,請讀者請勿對號入座。
2011年2月,孫旭權律師接受本案原告陳某的委托,就原告訴被告杭李某欠款糾紛一案于2011年2月23日訴至杭州市下城區(qū)人民法院。本案由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判,于2011年2月23日對該案進行了審理,本律師作為原告的特別授權代理人以及被告的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經法院審理,調解如下:被告支付原告欠款41萬元;
本案案情情況(簡略):
2010年9月,原告與被告達成一份燈具材料產品買賣合同(被告購買該等材料用于杭州某大酒店裝潢工程,該酒店已于2010年12月8日開業(yè)),并約定被告向原告支付燈具材料款共計人民幣410000元?,F(xiàn)原告已按照約定履行了合同,但被告從未向原告支付以上費用,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支付上述費用的主張,但被告至今拒不支付。
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