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和拆遷有什么區別

導讀:
政府供地(行政劃撥或掛牌出讓)建設階段包括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備案、放線與驗線和規劃許可,招標投標,安全質量監督(含委托監理),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建設及管理等環節,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簽訂協議的金額到銀行領取補償款,規定期限內完成搬遷的,在房屋拆遷市場評估價基礎上獎勵8%,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產管理局組織審核、公示,合格的,報市政府批準后采取搖號方式確定選房序號,但現實中,承包土地流轉很少簽訂書面合同,雙方當事人大多以口頭約定形式轉包、出租、互換或代耕土地。
一、棚戶區改造和拆遷有什么區別?
1、性質不同:棚戶區改造屬于民心工程,目的是改善人們的居住環境;房屋拆遷是屬于城市改造,對房屋所有者有一定補償的。
2、補償標準不同:改造分為貨幣和產權對換這兩種補償;拆遷對房子產權人給予的補償。
二、棚戶區改造流程
前期準備
(1)項目選址:選址定點和劃紅線及設計條件、規劃設計、建設方案(集中新建為初步設計,配建為實施方案)及審批等環節。包括辦理(規劃部門出具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用地拆遷紅線圖、國土部門出具用地意見);
(2)項目立項(市發改委辦理);
房屋拆遷
(1)被拆遷人提供產權依據、有效身份證;
(2)拆遷工作人員審核確認、進行測繪、評估,三個工作日出具評估報告,并公示7天;
(3)對評估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4)選擇產權調換的,按簽訂協議的先后順序選房;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簽訂協議的金額到銀行領取補償款,規定期限內完成搬遷的,在房屋拆遷市場評估價基礎上獎勵8%;
(5)搬遷完畢并交房,經拆遷工作人員驗收簽字;
(6)組織拆除。
政府供地(行政劃撥或掛牌出讓)
建設階段
包括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備案、放線與驗線和規劃許可,招標投標,安全質量監督(含委托監理),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建設及管理等環節。
驗收階段
包括房屋和涉及規劃、消防、環保、市政園林、防雷以及給排水等管線工程的驗收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分配、管理流程
(1)私房按拆遷戶簽訂協議時的先后順序,將選定的房屋分配至拆遷戶。入住后的小區管理由物業公司負責。
(2)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的租賃戶有以下幾種情況:
1、向居住地社區居委會申請,居委會受理后,進行入戶調查、組織居民小組評議、公示,合格的報區政府。
2、區政府委托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復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區住房保障機構匯總報市政府。
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產管理局組織審核、公示,合格的,報市政府批準后采取搖號方式確定選房序號。
4、中簽戶選房。
5、中簽戶到市房地產經營管理處辦理租賃手續。
6、由市房地產經營管理處負責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養護廉租住房。
法律法規《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土地糾紛怎么處理
農村土地糾紛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經過調解意見仍然達不到一致的,當事人可以請求鄉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門調查處理。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土地侵權糾紛,可以請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調解。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但現實中,承包土地流轉很少簽訂書面合同,雙方當事人大多以口頭約定形式轉包、出租、互換或代耕土地。在這種情況下,一方當事人要求收回轉包、出租、互換或代耕的土地,就涉及口頭約定該如何認定的問題。對此,實踐中有不同的認識,有的認為雙方當事人未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其轉包、出租、互換或代耕關系依法不成立或應認定口頭約定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