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和城市房屋拆遷的區別

導讀:
依《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之規定,城市房屋拆遷行為的概念是指拆遷人依法對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予以搬遷,并給予相應的補償的活動。那么農村和城市房屋拆遷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之規定,城市房屋拆遷行為的概念是指拆遷人依法對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予以搬遷,并給予相應的補償的活動。關于農村和城市房屋拆遷的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之規定,城市房屋拆遷行為的概念是指拆遷人依法對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予以搬遷,并給予相應的補償的活動。城市房屋拆遷行為與征地拆遷行為相比,有以下四個不同的特征:
第一、城市房屋拆遷的被拆遷房屋位于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遷的被拆遷房屋雖然可能位于城市規劃區內,但一定是非國有土地之上。
第二、城市房屋拆遷的被拆遷房屋對所占土地是享有使用權,拆遷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而征地拆遷的補拆遷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歸當地農民集體所有,拆遷需征為國有,改變所有權。
第三、城市房屋拆遷行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實施是地隨房走;而征地拆遷則是依《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是房隨地走。
第四、城市房屋拆遷時,對被拆遷房屋的補償主要依區位,用途和建筑面積確定;補償金額中區位價值是最重要的因素;而征地拆遷時依土地價值的進行補償。
房屋拆遷基本程序
本文提供房屋拆遷的基本程序等相關知識,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并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
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并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
由于城市規劃和國家專項建設工程的需要,必須對城市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實行再分配,從而達到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舊房,在原有土地上進行新的房地產開發建設。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著物凝結了原用戶的資金與勞動力,并且是原用戶、住戶賴以生存和生產的基本物質條件,因而在再建設過程中,必須對原用戶、住戶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并對其進行妥善的安置...【全文閱讀】
農民房屋征用補償的法律建議
本文介紹農民房屋征用補償的法律建議,明確征用補償的基本原則,明確界定公共利益的具體事項,制定統一的補償計算標準及安置原則,規定嚴格的法律程序。征用補償雖發生在全國城鄉各地,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也不一樣,但作為農村被征用者有充分理由享受同樣的法律環境。從憲法和法理上說,對公民基本權利的限制與剝奪的立法權,只能由全國人大行使,而不能交由其他機關行使。特此建議,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一部有關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法。
1.明確規定征用補償的基本原則
從法理上正確分析征用補償法律關系,是確立征用補償基本原則的基礎。
第一,政府行為必須受到法律嚴格限制的原則。“征用”是一種行政法律關系。就政府而言,對農民私有財產進行征用(或因征用進行房屋拆遷),性質上是公權對私權的干預限制,最基本的原則是政府行為必須受到嚴格的法律限制,非法律明文規定的授權事項不可為,包括權力的范圍和行使權力的方式。就農民而言,其私有財產應當接受法定的公共利益的限制...【全文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