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無過錯租客是否可提前解除合同

導讀:
在房東無過錯的情況下,租客因為工作調動或是其他方面的原因,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此時合同還沒有到期。在這種情況下,房東認為租客是沒有資格解除合同的。那么,房東無過錯租客是否可提前解除合同?看看大律網對此介紹。
房東無過錯租客是否可提前解除合同
在實踐中,依法簽訂的租賃合同,原則上雙方都應該遵守并履行的,任何一方違約的,都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且守約方都可以要求繼續履行租賃合同,除非出現法定可以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哪些情況下可以提前中止租房合同
第一,優先選擇協商解除合同。也就是說,房東和租房者經過協商來提前終止合同,雙方可以對提前終止合同的條件以及押金的退還等問題作出約定。協商提前終止租房合同,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糾紛,避免紛爭。
第二,以非協商方式解除租房合同時,必須要謹慎小心。一定要確認發生了法律規定的上述八種情況,這樣才能放心地解除合同。由于大部分當事人對法律問題不是非常懂,所以在提前終止租房合同前應當聽取律師的意見。
第三,解除租房合同要以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以協商方式解除的,雙方最好簽訂一個解除協議;以法定方式解除的,必須向對方發出解除通知,并保留相關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