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提前終止租房合同違法嗎?

導讀:
房東提前終止租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以后,雙方均不能隨意和擅自解除合同。
房東提前終止租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以后,雙方均不能隨意和擅自解除合同。
房東提前終止租房合同房東提前終止租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以后,雙方均不能隨意和擅自解除合同,但是,在符合我國《民法典》規定的情形下,房東即出租人是有權在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以前解除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一)約定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雙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提前在合同中約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或者是雙方在履行合同規定的過程中形成約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這兩種情況下,當發生了雙方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在以下情形發生時,無論當事人雙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約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了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積或全部毀損,比如因雷擊而發生大火,燒毀房屋,在這一情況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質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質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的。承租人沒有通過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沒有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還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雙方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雙方對房屋的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房東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
如果房東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不屬于合法情況的則屬于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并且,房東提前解除合同,租客沒做好準備的情況下,由此給租客造成的損失,房東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首先,房東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屬于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租客損失,應當賠償。
具體而言,一般是退還相應租金,并按照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如因此遭受其他損失的,可要求房東相應地予以賠償損失。
其次,對合同違約金,可以按照當初簽訂租房合同時的約定,不過要遵守以下規定: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雖沒有數額的限制,但一般要以雙方可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為限。
2、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反之,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最后,因為房東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若是房東不愿意賠償違約金或者其他損失賠償,那么建議可以先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損失又較大,建議可以聯合其他同樣遭受損失的租客一起向法院起訴,并可以找個擅長打合同糾紛的律師來幫助訴訟。
如果房東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不屬于合法情況的則屬于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并且,房東提前解除合同,租客沒做好準備的情況下,由此給租客造成的損失,房東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首先,房東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屬于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租客損失,應當賠償。
具體而言,一般是退還相應租金,并按照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如因此遭受其他損失的,可要求房東相應地予以賠償損失。
其次,對合同違約金,可以按照當初簽訂租房合同時的約定,不過要遵守以下規定: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雖沒有數額的限制,但一般要以雙方可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為限。
2、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反之,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最后,因為房東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若是房東不愿意賠償違約金或者其他損失賠償,那么建議可以先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損失又較大,建議可以聯合其他同樣遭受損失的租客一起向法院起訴,并可以找個擅長打合同糾紛的律師來幫助訴訟。
房東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嗎?
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以后,雙方均不能隨意和擅自解除合同,但是,在符合我國《合同法》規定的情形下,房東即出租人是有權在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以前解除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一)約定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雙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提前在合同中約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或者是雙方在履行合同規定的過程中形成約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這兩種情況下,當發生了雙方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在以下情形發生時,無論當事人雙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約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了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積或全部毀損,比如因雷擊而發生大火,燒毀房屋,在這一情況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質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質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的。承租人沒有通過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沒有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還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雙方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雙方對房屋的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