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發包人的義務主要是什么,建筑工程發包人有哪些義務?

導讀:
建筑工程發包人的義務主要是什么,建筑工程發包人有哪些義務?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迎來了蓬勃發展的春天,與建設工程相關的糾紛也日漸增多。那么建筑工程發包人的義務主要是什么,建筑工程發包人有哪些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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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發包人的義務主要是什么,建筑工程發包人有哪些義務?
河南盛意律師事務所徐霞律師解答:
1.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2.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
3.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發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
5.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條,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河南盛意律師事務所徐霞律師解析:
工程"發包方"的意思:
其實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項目法人。
發包人通稱業主作為建造工程的需求者的建設單位,甲方單位時出現在承發包合同里面的一方通常也是業主,業主不一定是建筑單位這幾個概念根本沒有可比性。
發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的區別:
1.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項目法人。
2.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3.分包人是指合同中從承包人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一般指非主體、非關鍵性工程施工或勞務作業方面承接工程的當事人。
徐霞河南盛意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開封市優秀律師,開封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擔任多家建筑公司及企業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執業20年來辦理大量訴訟及非訴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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