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污蔑離職員工怎樣起訴_離職員工對公司誹謗怎么處理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條,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報刊、網絡等媒體報道的內容失實,侵害其名譽權的,有權請求該媒體及時采取更正或者刪除等必要措施。
一、離職員工對公司誹謗怎么處理
1、離職員工對公司誹謗的處理方式是,公司可以與員工協商,要求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更正或者刪除誹謗內容等責任。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還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協商不成的,可以請第三方調解或者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條,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報刊、網絡等媒體報道的內容失實,侵害其名譽權的,有權請求該媒體及時采取更正或者刪除等必要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條,民事主體享有榮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榮譽稱號,不得詆毀、貶損他人的榮譽。獲得的榮譽稱號應當記載而沒有記載的,民事主體可以請求記載;獲得的榮譽稱號記載錯誤的,民事主體可以請求更正。
二、公司勸退員工怎么賠償
公司勸退員工的賠償:被公司勸退,勞動者可以向公司索要賠償,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