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按規定離職怎么處理

導讀:
員工選擇公司,公司選擇員工,都必須按照一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員工擅自離職,是目前很多企業都普遍存在的棘手問題。那么,員工不按規定離職怎么處理?
員工不按規定離職怎么處理
一、查清事實 取得證據
單位對職工所犯錯誤的事實應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取證,并且對所取得的證據要嚴格審核,以保證確鑿無誤。結論材料應與本人見面,允許其申辯,如確屬于事實不符,應當糾正。
例如:員工簽字確認的原始手工考勤;電子考勤;企業內部視頻錄像;與員工的通話錄音具體到時間、曠工原因;單位如果以門禁卡作為考勤記錄并以此為懲罰員工曠工之依據,則應當事前制定相應的書面規章制度,并公示或者告知員工。
二、發出書面通知
單位可向勞動者發出書面通知(掛號信等形式),表明員工已經有多少天無故未到崗上班,限定員工在某個時間內回單位報道,否則將按曠工處理,單位將依據規章制度某某條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三、解除(終止)程序
給員工下發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解除勞動關系(需注明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事由)。應首選采取直接送達方式,如若本人不在,交由同住的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只有在受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公告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能用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達,法律視為無效。
如何防止員工擅自離職的情況出現
1. 制定規范完善的企業人力資源規章制度
企業人力資源規章制度中應當明確: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并辦理完相關的交接工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同時,制定《員工手冊》是必不可少的。
2. 制定詳細嚴謹的《員工入職申請表》
表中要求員工填寫部分,要包含員工聯系方式、現住址、身份證住址、緊急聯系人聯系方式以及緊急聯系人聯系住址等。
員工面試、入職前,HR應當讓其明確填寫以上資料,并注明當以上員工資料、通訊方式、地址等發生變動的時候,員工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否則,一切法律后果、責任有員工本人負責。以上內容,并應一并體現與企業《員工手冊》中。
3. 明確規定員工擅自離職的賠償范圍
在企業人力資源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中,應明確規定因員工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員工應予賠償并約定賠償的范圍。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下列損失:
① 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② 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③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④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4. 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在有必要的時候,企業應當在員工入職時,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特別是針對一些特殊、敏感、容易接觸到公司機密、技術的部門、崗位的員工。
同時,應當在企業人力資源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之中,制定相關的《保密制度》,明確員工的保密義務和責任,使其在離職后仍然負有對企業商業秘密等的保密義務;
5. 設計具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制度
在薪酬制度方面,漸進式、具有吸引性和增長空間的薪酬設計,能加強企業對員工的吸引力;同樣,良好的企業福利,也能加強員工對企業的歸屬感。
6. 加強對員工的背景調查
考慮加強對員工的背景調查(包括學歷、身份證等),選擇適合、符合本企業企業文化的員工。
相信通過規章制度的完善,應急處理操作的學習,HR們在遇到員工擅自離職的時候,都能得心應手的妥善處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