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

導讀:
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或者登記落戶為雙方的一般都是個人財產。雙方同居之前約定了財產歸屬于個人的,就根據協議的約定認定為個人財產。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首先要明確:房子購買的出資,和房產是誰的財產,并不是必然聯系的。有的夫妻兩個人出資,房產卻寫著第三者名字。并不考察房屋出資情況。當締結婚姻后,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候,才突然發現自己在財產上發生了重大損失。雖然是雙方共同出資,但是以一方名字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法律上就認定是名義購買方一方的婚前財產,另外一方的出資是房產擁有方對于他的債務。那么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或者登記落戶為雙方的一般都是個人財產。雙方同居之前約定了財產歸屬于個人的,就根據協議的約定認定為個人財產。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首先要明確:房子購買的出資,和房產是誰的財產,并不是必然聯系的。有的夫妻兩個人出資,房產卻寫著第三者名字。并不考察房屋出資情況。當締結婚姻后,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候,才突然發現自己在財產上發生了重大損失。雖然是雙方共同出資,但是以一方名字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法律上就認定是名義購買方一方的婚前財產,另外一方的出資是房產擁有方對于他的債務。關于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
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或者登記落戶為雙方的一般都是個人財產。雙方同居之前約定了財產歸屬于個人的,就根據協議的約定認定為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
首先要明確:房子購買的出資,和房產是誰的財產,并不是必然聯系的。有的夫妻兩個人出資,房產卻寫著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購買房子。通常我國法律認為,房屋屬于誰的財產,要看房屋產權證上名字是誰,房子就是誰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資情況。明確這一點,就不會在婚姻財產權益處理時候,發生重大誤解。不少婚姻當中的弱勢群體,基于對對方的信任和喜愛,在買房子時候沒有考慮到這點。當締結婚姻后,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候,才突然發現自己在財產上發生了重大損失。有兩種情況出現:
第一種是:如果是婚前所購買的房子。雖然是雙方共同出資,但是以一方名字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法律上就認定是名義購買方一方的婚前財產,另外一方的出資是房產擁有方對于他的債務。
第二種情況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購買的房子,不管買房子的錢是誰出的錢,不管產權證是誰的名字,都認定為是夫妻共有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