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用公積金購買的房產是共同財產嗎

導讀:
夫妻一方用公積金購買的房產是共同財產嗎房產由于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仍然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子作為婚前財產的認定1、時間:結婚登記前已過戶到一方名下的房子應認定為一方的婚前財產。在實際生活中,男女雙方在結婚時,一方的父母可能會贈送給新婚的夫妻房產等,如果一方父母贈送的房產指明是送給其子女或房子登記只有其子女,那么應認定為贈送房產一方子女的婚前財產。那么夫妻一方用公積金購買的房產是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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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用公積金購買的房產是共同財產嗎
房產由于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仍然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住房公積金從其性質上看,是作為一種個人積蓄、單位資助、統一管理和專項使用的住房長期儲金,實際上就是平時收入的儲備,一部分從個人每月工資中扣繳,另一部分是單位為個人繳存,屬于工資的一部分,屬于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夫妻一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于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共有的財產。
房子作為婚前財產的認定
1、時間:結婚登記前已過戶到一方名下的房子應認定為一方的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的時間一般應從進行結婚登記時開始界定,結婚登記前的財產應認定為婚前的個人財產,結婚登記后的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然,這只是一般的規定,會有許多例外情況的發生。
2、登記:婚前父母送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在實際生活中,男女雙方在結婚時,一方的父母可能會贈送給新婚的夫妻房產等,如果一方父母贈送的房產指明是送給其子女或房子登記只有其子女,那么應認定為贈送房產一方子女的婚前財產。
3、購房款:婚前交完全部購房款,婚后才拿到房產證的應認定為一方的婚前財產。
雖然我國的房產實行的是登記制度,但是對于這種在婚前就已交完全部購房款,婚后才拿到房產證的一方來說,依然可以認定為該方的婚前財產。
由上我們可以知道,房子作為婚前財產的認定主要從時間、登記和購房款三個方面來判斷。




